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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青」黃仰芳的悖論違反經濟邏輯

對香港來說,今個星期是多事之秋,因她先在重陽節爆出「傑青」黃仰芳妙論「成功」之道,後在立法會宣誓日發生一連串風波。兩者之間,筆者還是較想短評前者。

新鴻基資產管理高級董事黃仰芳得獎後指,她的「成功」之道在於每天也上班(除了年初一),而且每天也較他人多努力四倍。假設他人要工作廿年才能置業,她較他人多努力四倍,便可在投身工作後五年置業。

評論一出,旋即惹來各方的口誅筆伐,當中的焦點集中在價值批判方面。其實,若黃女士勉勵年青人的話語行之有效,各位極其量可說她是一隻利慾薰心的魔鬼,卻不能完全否定她的話語的實用價值。然而,她的話語真的行之有效嗎?

黃女士讀工商管理出身,本應對經濟學的常識不會一無所知。但是,她的言論,正正與邊際報酬遞減定律(The Law of Diminishing Marginal Returns)的結論相悖。這個定律指出,假如其他因素不變,不斷投入勞力,邊際產量上升至某點後會不斷下降,若再不斷投入勞力,邊際產量甚至會出現負數。所以,根據邊際報酬遞減定律的啟示,不是每天較他人多努力四倍,便可較他人快四倍達到相同的目標。

當然,邊際報酬遞減定律的前設是「假如其他因素不變」,但實際上其他可變的因素太多,只是黃女士沒有全盤說出自己的「成功」之道。可是,黃女士選擇性地道出自己的「成功」之道,甚有「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和「畝產萬斤,鋼產翻番,十年超英,十五年趕美」的意味,若所有人跟隨她的言論行事,豈不成為資本主義社會下的「大躍進」運動?

誠然,即使閣下認為黃女士的建議缺乏道德理據,也沒有絕對的權力阻止他人跟隨她的言論行事,正如哲學家Joseph Raz所指,人有道德權利去做一些缺乏道德理據的事情(縱然那些事是違法的),更可況單單跟隨黃女士的幾句說話行事並不違法。但是,筆者也奉勸她的跟隨者一句:「條路自己揀,XX唔好喊!」近年,愈來愈多在大城市工作的人患上慢性疲勞綜合症(Chronic Fatigue Syndrome)。這類病症的出現,正正與邊際報酬遞減定律的結論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