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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香港把脈——給來屆特首的一些建議(之六)

早前鉛水事件,其實只是整個公屋問題的冰山一角。鉛水事件中,先不論水喉的接駁位所用的物料為何,只從相片中所看到的接駁手工經已慘不忍睹。在港英時代,認可的水喉接駁基本上有兩種:螺絲式和嵌入式。前者只須用少許燒焊把連接兩條水管的螺絲固定,後者則連螺絲也不用,一擰就可上實,因此造價比前者高。但這次用的接駁兩者都不是,卻是用連接冷氣喉的方法,只用燒焊把之焊實,且手工差到連最差勁的冷氣技工都不如。燒焊接駁用的物料尚可暗地裏偷龍轉鳳,但接駁的規格或手工卻都是顯而易見。房署對以上全都置之不理,甚至視而不見,可見有關問題的嚴重性已達何種程度。

事實上,房署在公屋上的疏忽職守遠不止此,由公屋最初的規劃,以至最後的維修和保養都出現嚴重的疏忽和漏洞。只須到公屋走一轉,就可發現單位內的客廳可以大得驚人,但洗手間卻小得可以。還未說當大家都嫌單位細的時候,外面長長的走廊卻竟寬闊得即使四個人並排跳飛機也全沒問題。要數最離譜的,是年前華富邨這邊才剛更換完升降機,那邊政府就立即說要把之重建。公屋由規劃、興建、以至保養都錯漏百出,究竟當中的原因為何?

我想以上一切問題的根源,都是因為一個字——「公」。負責起公屋是公務員,起得好不會有花紅分,哪又何需用心?還未說有些公務員為了自身利益,把一些建築相關的規限放寬,從而獲得發展商的「回佣」。面對這些按章工作和私相授受的行為,公屋申請者基本上只能任由宰割。試問在輪候人這麼多,輪候時間那麼長的現實下,申請人獲分配單位已是一種恩賜,又豈能抗議?

以上林林種種的問題,指在說明一件事,就是由政府負責興建公屋,是降低土地使用效率的一大元凶,也是降低整體房屋供應的一大主因。讀者或會問,以量來說,起公屋或私樓不是一樣嗎?這看法嚴重忽略了有關單位的分配效率,對房屋供應足以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君不見現在勵德邨不是有很多空置,或只用來堆放雜物的單位嗎?為什麼住戶情願空置也不願搬進去?就是因為他們大都已把年來所慳到的巨額租金儲了起來,變成了富戶,不願再住進這麼狹小的公屋單位。但因為政府又不准把其租出,變相逼使他們空置或只用來擺放雜物,也不願跟從政府所期望的那樣,自願把單位歸還給政府,以再分配給其他更適合的人士。試問這種得物無所用的公屋單位,與零供應又有何大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