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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冒牌手機殼學生判守行為 法官:跌倒可以企返起身

出售冒牌手機殼學生判守行為 法官:跌倒可以企返起身

28/10 觀塘裁判法院

葉雯恩品學兼優,58 個優點,官嘆平生首見
輕判守行為,無奈仍有案底,葉不忍潸泫

出生於貧寒的單親家庭,出售冒牌手機殼認罪的學生葉雯恩,由父親陪伴上庭。

法官宣判前,辯方先交代感化報告。誤墜法網的她從未學壞,平素操行良好,父親和學校都願意擔保。她亦深切反省,體會到這是人生最大錯誤。

辯方補充,因案件獲廣泛報道,葉的母校師生,始悉她遭厄困,都亟欲援手。校長、副校長和廿多位老師,都一起寫求情信,證明葉是積極盡責,受師生喜愛的好學生。對她失足殊感痛惜,希望法官給予機會,以最寬大的方式處理。

辯方並向法官解釋,過去庭上曾質疑被告,何以有 iphone 手機。原來是表哥因她考獲第十名的獎勵。為了作證,被告特地找回表哥,表哥亦特地向蘋果公司取回單據,與葉的成績表一併呈堂,證明手機確屬表哥所贈。

吳重儀裁判官宣判,回顧自己審訊的學生,多屬缺點累累的頑童,而葉有的卻是 58 個優點,乃平生第一次見。她籲葉知錯能改,「跌倒可以企返起身」。

吳官說即使讀不上大學,做不到律師亦不必氣餒,行行出狀元,任何職業都值得尊重。決定毋須感化,判處自簽守行為,一千元擔保,守行為 12 個月,承諾不得再犯。

儘管法官輕判,惟不免留下案底,葉出庭後終不免情緒失控,俯伏在社工身旁落淚。

辯方律師解釋,儘管留下案底,但葉的判刑甚輕,適用於「更新條例」,來日符合若干條件,可望洗底。惟記錄始終無法抹去,他說葉一直備受壓力,囑託媒體低調處理。

至於葉能否成為事務律師或大律師,終究要看律師會或大律師公會的決定。

後記:

為免打擾,筆者求其拍照,提早離開。

(題為編輯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