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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圈子選出的立法會秘書長-憑什麼掌握議員的生殺大權?

小圈子選出的立法會秘書長-憑什麼掌握議員的生殺大權?

香港人最不期待的畫面出現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一錘定音界定宣誓框架,包括「確定監誓人的權力」宣誓是否有效,被定為無效宣誓者即喪失相應公職資格。其中一個合法監誓人便由立法會秘書長出任,假如這個角色依舊不變,秘書長頓時成為龍門所在,操控立法會議員能否最後入閘的生殺大權。一個由建制派把持的小圈子挑選的立法會秘書長,到底憑什麼掌握實權?

按照立法會秘書處組織架構,立法會秘書長隸屬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以三年期合約受聘,合約期屆滿時,如獲行管會批准便可獲續約。換言之,立法會秘書長的「老頂」是行管會,故此在2012年時任秘書長吳文華退休,便是由行管會展開公開及內部招聘,又委任顧問公司揀選合論人選作考慮用途。

立法會直選議員得票量動輒以萬計算,惹人爭議的青政兩名議員合共獲58640票當選。如今釋法衍生出一個問題:連同正副主席各一(由立法會主席兼任主席)計算,行管會名單不得超過13人,秘書長極其量只有十多人授權,與直選議員的民意基礎高下立見,卻可以掌握其入閘生殺大權。2016年28個傳統功能界別中,金融界選民(團體及個人)基礎最少,只有125票,但相比之下,秘書長連功能組別也不如。一個比小圈子更小圈子選出的立法會秘書長,權力放大如此,絕不合理。

是此釋法確立秘書長的實權,有份「揀蟀」的行管會自然成為兵家必爭之地。翻查資料,貫徹「建制六、泛民四」的分餅仔原則,撇除正副主席由建制派出任後,12-16年度11名委員中建制派佔六至七人;08-12年度建制及泛民五五比,組成10人委員名單。今屆建制派為封殺泛民推舉的人民力量陳志全出任行管會委員,打破「六四比」,多派二人報名參加行管會,可見建制派挑選秘書長人選時佔有絕對優勢。2012年一直被批力有未逮的陳維安就在建制派護航下,奪得秘書長寶座便是一例。

秘書長原本需要做到不偏不倚,為立法會提供行政管理等工作,性質較中立。但以陳維安為例,由政治問責官員出身,出任教育局副局長四年後跳槽至任立法會秘書長,冷河期僅得三個月。若果日後的立法會秘書長仍是問責官員出身,當面對灰色地帶時所才出的決定,實容易令人質疑其公信力,會否出現另類的行政干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