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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車工人連車墮海亡 違例僱主輕判三萬了事

起重車工人連車墮海亡 違例僱主輕判三萬了事

原圖:明報

起重車工人連車墮海亡
違例僱主輕判三萬了事

2014年4月28日,一名56歲工人駕駛叉式起重車協助拉船纜的工人在倒車時,連人帶車墮海死亡。事隔兩年半,僱主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被勞工處檢控,今被判罰款三萬港元了事!

本會對此判罰深感震怒及失望!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違例僱主最高可被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是次判罰結果之輕,明顯未能反映罪行的嚴重性,變相縱容違例僱主,同時令相關法例失去阻嚇力,難以保障工人的工作及生命安全。

對於是次判罰結果,本會強烈要求勞工處作出上訴,切勿縱容違例僱主,輕罰了事!

如對此新聞稿有任何疑問,可致電97028924向本會總幹事陳錦康查詢。

工業傷亡權益會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