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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學會愛

好不容易學會愛

圖片來自互聯網

台灣同性婚姻立法的議題引起社會許多討論。

我們可以為自己的意見發聲,是自由社會的可貴。

我不反對同性婚姻,據說認同同性戀沒問題是「不知道什麼是愛」。

「愛」是種神秘又詭異的東西,我們都需要愛,但不見得我們都遇見愛,到底是要擁有愛才明白什麼是愛?還是最缺乏的人才知道什麼是愛?

早前在某個場合遇見一位久世伯,世伯有兩名二十出頭的兒子,閒談間,世伯表示父母只是把生命帶給子女,至於日後的路,則由孩子們自己選擇。只要孩子們堂堂正正,不作奸犯科,讀書、工作、性取向等等,都不會干涉,就隨他們自己的選擇吧。

世伯應該五十來歲了,很難想像五十來歲的傳統華人父親,會有如此開通的思想。曾經問過一些較年輕,思想看似較為開通的父母們,他們都說「別人家的孩子如此可以接受,若果自己家的孩子,當然不想。如果,他日孩子真的有這種選擇,只能隻眼開隻眼閉,唔好帶返黎屋企。」

反對者說,同性婚姻立法,則會破壞異性婚姻。

這點有些無法理解,是社會主流認為同性伴侶不該享有異性伴侶的權利?

同性戀並不是今天才發生的事,中國成語裡的「斷袖分桃」、「龍陽之好」說的就是男性同性戀之事,只不過,我們的社會主流,總是把仁義道德的事看作最高層次,而把主流之外的一切思想,都拼棄在外。

如果說,家庭有男性爸爸和女性媽媽,而這對父母又能發揮到「父母」這兩個角色的功能,當然最好。但可惜,我們不得不面對,許多孩子都是成長於單親或各種形式的不完整家庭中,即使有的家庭有爸爸、媽媽,但孩子從小看到爸爸對媽媽家暴,甚致爸爸也對小孩動粗,這樣的「家」根本 發揮不到它的家庭功能,只是按社會主流的意願,勉強用「婚姻」去綁住一對不再相愛的男女。

一個十二歲的男孩子,成長於家庭功能無法正常運作的家庭,從小就覺得人生沒有希望,也沒有將來,這一刻,只想快點十八歲,搬離這個「家」,他不相信世上會有人明白他,接納他,最多會養一隻狗相依為命。這樣的異性婚姻家庭,也不見得是婚姻和成家的本意。

我們的生活越見忙碌,每日不停工作、工作再工作,為那微薄的薪金付出我們的大半生。還有多少空間可以讓我們去學習、去表達、去接受愛?

如果你不同意同性婚姻,亦幸運地擁有你的異性婚姻,就請努力經營好你的家庭。你仍然可以表達你對同性婚姻的不同意,但不是用對罵、製造恐懼的方式。我們的社會仍然允許我們自由表達意見,請用文明的方法。

因為我們都不知道,還有多少時日,這個社會可以容許我們為自己的意見高呼、上街。

BTW,許多人說不該由沒有民主的人的對民主社會說三道四,那麼同性婚姻一事,是否又該由我們這些異性戀的人說三道四?

但,在尚算有一線自由的土地上,我們都有為自己意見發聲的權利。

作者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