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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恥政府 無能曾生

無恥政府 無能曾生

曾俊華在今早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開始前,稱因政府向四名「人士」的議員資格提出司法覆核,不會回應該四名「人士」的提問。

四名議員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及梁國雄,共獲十三萬票授權,如今司法覆核的官司連原訟庭亦未審,四人仍是議員身份,政府有責任回應其提問。政府率先自行DQ議員,是政變無異。

政府面對司法挑戰時,從來不會因為有官司而暫時擱置、或等待司法覆核判決結果,機場第三條跑道如是、大埔龍尾人工沙灘如是,例子多不勝數,連梁振英自己本人面對選舉呈請官司時,亦不會因官司而暫停就職。

這場政變,是透過《宣誓及聲明條例》的空子,加上人大釋法,意圖推翻今年立法會選舉的結果。梁振英在今年選舉前,曾稱要把拉布議員「Vote them out」,結果換來的是兩名本土派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梁國雄及陳志全成功連任,再加上數名支持在議會更積極抗爭的議員(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均在此例,其餘有朱凱廸、邵家臻等),民主派總席數增至30席,是給梁振英大大的耳光。

宣誓本身屬儀式性,其重要性根本不應推翻民意授權的議員身份,這也是過往數屆立法會的操作,容許議員在宣誓前後加入其他語句,表達政治立場,即便不符合規格,如上屆黃毓民咳走數個字詞,立法會主席也會容許其重新宣誓,這其實也是今屆立法會的做法,梁君彥在第二次立法會會議安排梁頌恆、游蕙禎、姚松炎、劉小麗及黃定光重新宣誓。

法律最重要的原則之一,就是可預知性,例如我們知道亂拋垃圾是會罰款的。如今人大釋法,卻是在事情發生後僭建法律,就像突然新增了一條法律,不准所有市民舉傘,然後政府稱要「依法」追究所有曾舉傘的市民一樣。這次人大釋法,就是在議員宣誓後,為取消哪一些議員資格而度身訂造的所謂「法律」。

政府的政變宣言,由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口中說出,實具相當意義。這告訴香港市民過去一年對曾俊華先生的美好想像,已經完全破產。今次四名被司法覆核的議員,無關「港獨」,而國家安全沾不上邊,針對他們完全是政治考慮。曾俊華的選擇,就是照本宣科、徹底執行,無視對香港法治、核心價值的破壞,對民選議員所代表的十數萬民意毫不尊重。

香港市民仍然可以期待這位曾先生,出任下一屆行政長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