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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申盧吉道27號升一級 疑為換地發展 團體批「為發展而評級」

業主申盧吉道27號升一級 疑為換地發展 團體批「為發展而評級」

(獨媒特約報導)山頂盧吉道27號大宅在2012年8月易手後,翌年古諮會將大宅評為二級歷史建築,業主則在同年向城規會申請改建為文物酒店獲批,不過酒店在保育團體美港聯盟持續3年抗議、未能解決排污及交通等問題下,至今未有落實。昨日古諮會舉行會議,稱收到業主因應發現「新資料」,申請將大宅評為一級歷史建築,並聲明會放棄改建酒店計劃,最終獲通過新評級。美港聯盟董事羅雅寧質疑,所謂的「新資料」完全不新,只是堆砌理由,目的為向政府申請非原址換地,批評古諮會「為發展而評級」。

盧吉道27號業主為御冠有限公司,項目由特首辦公室主任邱騰華弟弟邱騰達的公司策劃,在城規會審議改建酒店期間,並無任何政府部門反對,備受質疑。保育團體美港聯盟發起聯署反對,在短時間內收集到50,000人簽名,並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多個政府部門失職,以及持續向運輸署施壓,認為百年歷史的盧吉道根本無法應付酒店車流。

業主在2014年11月向城規會申請修訂酒店發展計劃,在2015年3月再獲城規會通過,但禁止酒店在日間使用盧吉道行車。業主隨即發表聲明,指城規會附加的條件令酒店「不能有效運作」,表明會考慮放棄酒店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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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業主擬在酒店落成後在盧吉道行車

在酒店發展膠著近2年後,業主突稱發現「新資料」,向古諮會提交建築物歷史資料及建築報告,將盧吉道27號升為一級歷史建築,並表明會放棄改建酒店計劃,古諮會在昨日審議。古蹟辦歷史建築組館長( 歷史建築)伍志和簡述新收到的資料,包括發現建築上包括房間間隔的改動時間。「新資料」又稱發現大宅原業主 Herbert Williams Bird 在1921到1927年為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以及1904到1926年為太平紳士。業主弟弟 Lennox Godfrey Bird 則為大宅設計者,並曾間斷地擔任太平紳士及獲得OBE勳銜,亦是盧吉道28號的擁有人。

會上有多名委員質疑「新資料」,盛慕嫻質疑「所謂的新資料新在哪裡?」,山頂有眾多古蹟亦是評作二級。另一名委員趙麗霞亦詢問新業主審視評級的動機。此外,亦有多名委員提到大宅日後的發展計劃,中西區區議員陳捷貴稱不反對升作一級,但指升級不等如可以保留,「依加升一級都於是無補啦」,對現況感到可惜,認為改建文物酒店是最好的方案。委員何培斌認為屋內的樓梯並未獲完整保留,但支持評作一級,又稱寧將大宅改建為文物酒店而非拆卸。林中偉則稱曾研究大宅歷史價值,當時已認為應評作一級。委員最後投票通過將盧吉道27號大宅升為一級歷史建築。

會後有記者向古諮會主席林筱魯問到,業主主動提出檢視評級是否希望藉此換地,林筱魯回應稱不想猜測業主想法。邱騰達昨日亦有旁聽古諮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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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古諮會主席林筱魯

美港聯盟董事羅雅寧稱,一直認為大宅的文物價值可達一級,只是聽聞業主在2013年古諮會首次評級時,因欲發展文物酒店而不肯譲大宅升為一級,現在因放棄酒店計劃而反過來要求升级,背後原因十分明顯,估計是希望藉一級的地位向政府申請換取另一塊有車路直達、更高價值的土地發展,「如果換左一塊綠化地帶,同樣會對環境及盧吉道造成傷害。」

羅雅寧亦質疑古諮會「為發展而評級」,收到所謂的「新資料」並不新,古諮會在2013年古諮會首次審議時已清楚知道業主身份,古諮會亦有責任了解業主主動申請提升評級的目的。羅雅寧稱,同屬一級歷史建築的灣仔甘道23號大宅,業主和黃便成功申請換地發展,所換的土地位處綠化地帶、緊貼郊野公園,亦擁有更佳景觀。羅雅寧將去信當局要求解釋曾否與業主「摸底」,以及是否已達成換地協議。


圖:羅雅寧(左二)

昨日古諮會審議北角前皇都戲院評級時,古蹟辦表明只有一級歷史建築,才會獲政府考慮以非原址換地方式保留。古諮會對一級歷史建築的定義為「具特別重要價值而可能的話須盡一切努力予以保存的建築物。」目前當局對保育私人歷史建築的政策為提供經濟誘因,「寓保育於發展」,包括「換地和轉移發展權益,以補償業主失去之發展權益。

行政長官梁振英在今年《施政報告》中,稱將預留5億落實設立保育歷史建築基金。2008年,政府曾以非原址換地方式保留法定古蹟景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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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景賢里

盧吉道擁有逾百年歷史,是香港最古老步道之一,並曾獲Lonely Planet評為全球十大行山徑之一,盧吉道27號大宅是盧吉道自1914年開闢後的首棟住宅。

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