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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胡亂開刀 無助增加公屋供應

房委會胡亂開刀 無助增加公屋供應

(攝:周頌謙)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12月9日開會。我們陪同受影響街坊向小組委員會主席黃遠輝請願,要求撤回新修訂的富戶政策建議。其實,小組委員會商討「各類公屋需求的優先次序」,新修訂的富戶政策只是議程之一,另外還擬議每年減1000個擠迫戶調遷單位、減一輪特快編配自選單位程序、凍結公屋租戶成員另行申請公屋一年等。這些修訂實情都是胡亂開刀,玩弄數字遊戲,掩飾政府的荒謬施政。

到底房委會想修訂甚麼?
  
先看「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修訂。現時一般編配程序中,不受歡迎(連續五次編配予不同申請人均不獲接受)的單位會撥作特快編配,每年供輪候人士申請,優先自選。今年共收到8.42萬宗申請,反映接近三分一的公屋申請人有迫切居住需求。在擬議的新修訂下,每年減少一輪自選單位程序,效益僅僅是盡早將這些單位釋放回一般編配程序。可笑的是,這些單位正因為不受歡迎,才從一般編配程序中被抽出,若把它們放回一般編配程序,最終仍然乏人問津,又會回到特快編配之列,造成嚴重的公屋資源錯配:有人只求上樓卻望洋興嘆,有人忌諱這些單位卻得物無所用。

另外,房屋署現有「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2015/16年度共約6080戶因居住空間不足而申請這兩個計劃,當中約2 100戶成功調遷。房委會打算合併兩個計劃,令每年預留作調遷用途的單位縮減至1000個,連去年成功調遷的數目都不及,大大削減公屋戶改善居住環境的機會。當我們群起大力鞭撻「菁雋」的128平方呎單位時,另一邊廂公屋的人均居住面積標準只得7平方米(約75平方呎)又是否理應忍受呢?房委會視基層街坊如芻狗,與貪婪無情的地產發展商何異?又何來「關顧居民」?

在這些修訂當中,最令人費解的是擬議公屋租戶成員另行申請公屋時,須凍結申請一年。現時,任公屋租戶的家庭關係再惡劣都難以分戶,與家人不和(主要是在結婚生子後)的租戶成員唯有另行申請公屋,等三年以上才能獨立成戶。許多家庭勉強居於同一屋簷下而不相往來,甚至釀成家暴,更難忍受的是長期的精神折磨。這項修訂可以增加公屋供應嗎?不能。可以減少公屋需求嗎?不能。這項修訂卻妄顧現實,令公屋戶的家庭問題被迫發酵、惡化。公屋租戶成員雖有斗室藏身,但面對惡劣的家庭狀況,難道其住屋迫切性就會較低,甚至連申請公屋的權利也要再受剝削?

卸責做數 掩飾荒謬
  
公屋旨在取代過去木屋、鐵皮屋等危險居所,保障香港人的居住權不受經濟能力所限,並作為向上流動的階梯。可是,房委會擬議的各項新修訂反而向經濟能力有限的基層胡亂開刀,意圖通過減少和收緊公屋供應來增加公屋供應,猶如商人玩弄財技「做靚盤數」,卻沒有確實增加整體公屋單位的供應數目。這是哪門子的「盡心竭力,建屋安民」?說到底房委會只是試圖遮掩政府施政的荒謬。

政府荒謬在沒有增加公營房屋建屋量,又拒絕考慮推行過渡性房屋,卻要房委會「諗縮數」,每年榨取二千多個單位交差。請記住,這二千多個單位是從擠迫戶、特快編配申請人、受家庭糾紛影響的租戶手上搶來的,而且遠不足以滿足公屋輪候冊上近30萬宗申請。房委會在傳媒鏡頭前高調張揚,營造富戶標籤,分化公屋戶與輪候人士,同時悄然無聲地商議這些「塘水滾塘魚」的修訂,錯置目標,將增加公屋供應的責任推卸給公屋戶和輪候人士,變相令基層競相爭奪公屋資源:若不鬥窮鬥慘,斷無立錐之地。最後,公屋無法保障居住權,只淪為永續貧窮的牢籠。

歸根究底,房委會管理公營房屋,不應只看數據增減損益,更應考慮住戶的實際狀況,並運用各小組委員專長的數據分析於制訂和監督建屋進度與質量,以及改善編配準則與程序。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從根本解決公營房屋短缺的問題:(1) 發展棕地、增加新市鎮的公營房屋規劃用地;(2) 訂立租務管制,並盡快研究過渡性房屋,讓有迫切住屋需要者可以及早獲得適切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