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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萬幾個陀衰家

三萬幾個陀衰家

還記得那個因為說了句 what the fxxk 而被兩個警務人員協會發聲明譴責,再被重案組上門拿下的小學教師林老師嗎?

還記得當時兩個警務人員協會及一眾青關愛字頭家長會甚麼的強調為人師無論在任何情況,處於任何情緒狀態皆不可以口出市井語言,並誓要將那個弱質小學女教師 「往死裏整」?

大家當然對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三晚那個被指有三萬多與會者而又並不需要申請的集會歷歷在目。大家對會上那些數小時不斷,既雄渾有勁又專業流暢的本地粗口亦必定印象深刻。

集會後,那個協會負責人,即同是當年出聲明譴責林老師說了句wtf的同一個警務人員協會負責人,向公眾說他的三萬多同袍很高質素,因為他的同袍沒有在會場留下垃圾,並且秩序良好。至於同袍在集會台上台下大講粗口,他說是正常情緒宣泄,並不影響香港警察形象。

請先暫時擱置討論會場內沒有留下垃圾,是因為與會者質素高還是因為他們集會後全部離開沒有留下來。事實上更值得深思的是那三萬多位(希望不是更多)的對情緒控制標準,對自身行為的要求期望,為甚麼比教師要低?他們有甚麼理據去要求社會大眾去接受教師對警察說wtf是罪無可恕有辱斯文,而警察向包括家眷在內的三萬多說X你老母則是情緒宣泄無傷大雅?

難道警察比一般人更可以「失禁」,更可以「暴力失禁」就施拳揮棍?更可以「情緒失禁」就X人老母?

比警察情緒失禁更令香港市民憂慮的,是他們三萬多(希望不是更多)認有公權力拘捕權扣留權檢控權不夠,認為有槍有棍有訓練不夠,他們還認為自己無L用(在此及以下用「L」代表「辱警罪」,他們認為自己要更受保護,認為若果香港市民大眾要他們做公僕,要他們去保護香港市民,那麼我們沒槍沒棍沒公權力甚至沒有選票去支持或反對他們上司的上司的香港市民,就必須先去支持同樣不是香港市民選出來的藍絲議員在立法會通過並設立那條L法律,以使他們合法合情合理地情緒宣泄X香港市民老母的同時,香港市民就不可以跟他們講wtf,否則以條L法律拿下檢控。

香港市民呀香港市民,那個囉囉嘍嘍嚷着要條L法律的協會負責人已經清楚向其上司說 : 「……不要再叫我們專業……不要再要我們忍耐……我們不要忍耐……」當市民以為香港擁有專業警隊而私刑暴力只是一小撮壞份子之同時,那三萬多(希望不是更多)就獻世於人前,示範甚麼是「爛泥扶唔上壁」!

香港人呀香港人,請對深圳河以北及深圳河以南陀槍的一視同仁,他們都無資格被稱呼為警察,他們不配我們一句阿Sir,他們是同等質素的公安,他們眼中沒有法官,沒有現行法律,他們只埋怨自已無L用,他們爛泥扶唔上壁,他們……陀……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