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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選舉的「氣候挑戰」

特首選舉的「氣候挑戰」

2017年2月8日,筆者以「繁榮反思小組」召集人的身份,向四位宣布有意角逐特首選舉的人士發出了一封名為《我們需要怎樣的繁榮 2.0》的公開信,並每位皆隨信附上拙著《反轉經濟學》和《資本的衝動》。迄今為止,經已收到曾俊華競選辦公室的致謝函,以及林鄭月娥競選辦副主任的來電致謝。

今天,我再以「350 香港」召集人的身份,再向四位參選者發出了一份經幹事會同意的「氣候挑戰」。我不知道這樣做是否會有任何作用,但我們總算盡了公民的責任。「挑戰」的全文如下:

「350香港」對特首參選人和選舉委員發出之「氣候挑戰」

中國是聯合國《巴黎氣候協議》的締約國。由接近二百個國家簽署的《巴黎協議》明確地指出,要防止巨大氣候災難的發生,我們必須將「自十九世紀中葉起計的地球平均氣溫的升幅」,限制在攝氏2度甚至1.5度之內。

科學家的計算顯示,要達到這個目標,全球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必須在 2050 之前減低至 2005 年水平的 20% ,而一個中期的目標,是在 2030 年減至這個水平的 60% 或以下。而惟一的辦法,是盡快以太陽能和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取代煤、石油和天然氣等在燃燒時釋放二氧化碳的「化石燃料」,其間還必須大力節約能源。

一直以來,香港政府在對抗氣候變化的政策上乏善足陳。去年底,政府終於發表了一份名為《2030+ 氣候行動香港藍圖》的文件,提出了於 2030 年將「每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由今天的 6.2 噸減至 3.3 至 3.8 噸(減幅 39% 至 47%)。(總排放量的減幅還將由人口的變動所決定。)「350 香港」一方面對這個頗為進取的目標表示肯定,另一方面卻對如何能夠達至這個目標語焉不詳表示失望,其中特別對文件中沒有提出任何政策以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甚感不滿。

要令《2030+ 氣候行動香港藍圖》的目標得以實現,政府的最高層必須以巨大的勇氣和決心,制定和推行一系列果斷和強而有力的政策措施,包括設立強制性數據公布的規定,讓大眾可以定期監察電力公司、政府和各大企業的減排進度。此外,政府還必須透過不懈的公眾宣傳和教育,凝聚市民和各個界別對回應這個巨大挑戰的共識和支持。

大氣層是不分疆界的,在全球氣候災變之下,香港絕不可能獨善其身。眾多學者的研究顯示,如果我們無法有效阻止二氧化碳排放所導致的全球暖化,則由此帶來的氣候環境災難,將會令我們追求的所有目標如經濟發展、改善民生、社會公義、自然保育、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世界和平等成為泡影,全球經濟大幅衰退甚至社會秩序崩潰並非不可能出現的事情。

基於上述的考慮,「350 香港」於去年 2016 的立法會選舉期間,向所有候選人發出了一項包括 14 條問題的「氣候挑戰」,而在 150 份回覆之中,有多項建議獲得超過 90% 的支持(包括「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推動綠色產業」、「制定綠色採購政策」以及 2018 年兩間電力公司的經營權屆滿時,政序必須將「去碳」作為續約的首要條件等),本會對此感到十分鼓舞。

由於特區政府換屆在即,「350 香港」在此強烈呼籲,各位已經宣布參選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人士,在他(她)們的政網中必須包括有關的政策網領,以讓市民和選舉委員會參考。為此,「350 香港」現向 2017 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的所有參選人發出「氣候危機應對問卷」(見附錄),並懇請他(她)們作出回覆,以讓市民得悉他(她)們在應對氣候危機方面的立場,以及一旦當選後所會推行的政策措施。

本會強烈呼籲,選舉委員在投票時,必須考慮參選人對問卷的回應。總的來說,是回應之中是否包括了(1)將如何盡快取締化石燃料在香港的使用?(2)將如何盡快發展「可再生能源」以作取代?以及(3)將如何盡快大幅節約能源的使用?,並以此作為你們進行投票時的重要準則。

附錄:「氣候危機應對問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