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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的「土地盈餘」

「2030+」的「土地盈餘」

發展局局長馬紹祥昨日網誌以「全力覓地」為題,重申土地短缺,指「『市區有大量閒置土地可供發展』」的說法並非事實」。另一方面,「2030+」的諮詢文件/小冊則強調未來數十年,香港缺乏4.800公頃土地,縱使計入各發展區等等,仍欠缺1200公頃(見圖)[註]。

我們先看經濟用地,發展局在年初提交予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題為《土地供應概況》的文件有以下說法:

18. 在《香港 2030+》下,規劃署已委聘顧問進行《檢討甲級寫字樓、商貿及工業用地的需求》研究,以推算未來市場主導經濟用途的土地/空間需求。該檢討採用了基於樓面及相關變數的統計關係(例如香港及廣東的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的計量經濟模型,以評估五類經濟用途(包括商業核心區甲級寫字樓、非商業核心區甲級寫字樓、一般商貿、工業及特殊工業),在短期(至 2023 年)、中期(至 2033 年)及長期(至 2041 年)的總樓面需求。整體長期土地需求以地盤淨面積計估計達 201 公頃。即使計及所有已落實及已規劃/規劃工作大致完成的項目,商業核心區甲級寫字樓、工業及特殊工業用途在整個推算期內預計仍會有用地短缺的情況,當中短期總短缺預計達約 97 公頃,並在中期增至約 111 公頃,然後在長期下跌至約 80 公頃。

上述文件及「2030+」的諮詢文件/小冊卻沒有提到,據該《檢討甲級寫字樓、商貿及工業用地的需求》的最後顧問報告的推算,其實「甲級寫字樓」整體用地和「一般商貿」用地無論在短﹑中﹑長期均會出現「盈餘」。見該報告給出的附表。

顧問報告指這情況將會對工業樓宇的重建速度及方向等構成影響。使人納悶的是,無論是發展局上述文件抑或「2030+」的諮詢文件都沒有提到當局如何應對這「盈餘」,是已經在多重計算之後「對沖」了?還是只談「短缺」,其他不用理會?還是正如上述擷取自顧問報告的附表的處理一般 ,只把紅色的「短缺」數字加起來,沒有列出土地「盈餘」的總數及兩者互抵的結果。

不知馬紹祥局長下一篇網誌會否有一些說明?

[註] 小冊頁47, 該小冊可於「2030+」的官方網站下載,然而考慮到該官方網站未必是永久性,有關小冊亦可於立法會網頁下載。

首發於坪洲填海關注組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