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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前,敬請房署落實廚餘回收

垃圾徵費前,敬請房署落實廚餘回收

垃圾徵費出爐,透過增加市民扔垃圾的代價,來減少製造垃圾。這招簡單快捷,減廢責任最終落在市民身上,政府只是負責售賣垃圾袋及收錢,與膠袋徵費一樣,只懂捨難取易,專挑一些政府無須花費太多心力的政策,而在其他減廢回收配套方面,卻看不出政府有何承擔。

2012年時,房署曾在部份屋邨推行廚餘循環再造計劃,但卻於2014年停辦,至今仍未重推。兩年期間,有居民難得培養成回收廚餘的習慣,最後由房署一手摧毁,你說任不任性?

現時,仍有不少居民向筆者提起屋邨重設廚餘收集桶,但房署僅回應「廚餘再造」是一項試驗計劃,不肯進一步推行。如今垃圾徵費已經落實,政府作為全港最大業主,卻仍然沒有承諾推動公共屋邨廚餘回收。

目前丟棄到堆填區的垃圾中,近四成都是廚餘,若沒有廚餘回收配套,這四成垃圾如何減下去?兩年後是否將會培植出沒有橙皮的橙,沒有梨芯的梨?政府無法提供回收機會,卻要徵收垃圾費,這豈非巧立名目苛徵雜稅?

距離垃圾徵費正式推行尚有兩年,但願政府不會於提交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後,便拍拍屁股,等待2019年收錢。政府若不同時積極做好回收配套,而將來無法回收的代價卻由市民承擔的話,這是陷市民於不義。到時市民設法規避垃圾徵費,政府又有何道德力量去匡正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