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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選舉系列(十六):「投票保密制」

特首選舉系列(十六):「投票保密制」

明天便是特首選舉的日子,各陣營的選委已經陸續就自己的投票意向作出表態和解釋。有人以民意調查和民間投票的結果為依歸,有人就刻意貶低民意的價值以抬高官意的作用。比較奇怪的,是「投票保密制」是否等於選委可以保密自己投票取向的問題,又再成為話題。

筆者研究選舉三十多年,再仔細分析明天特首選舉投票的安排,得出以下幾點觀察:

1) 明日投票場地以內的安排,大抵已經確保選委可以保密投票。如果投票人士選擇參加投票,又從不向任何人士透露或報告自己的投票取向的話,應該不太容易被人「 揭發」自己的選擇。

2) 不過,以簡單的數學邏輯推理:如果其他投票人士通通告知別人他們的投票取向, 那末,自己個人的選擇就可以透過「 總和減一」的方法被「 揭發」出來。道理和方法都非常簡單,亦是民智低落的選民經常被人恐嚇的理據。「投票保密制」能夠成功,其實需要相當數目的選民一起守口如瓶,才能成功。

3) 在「蛇齋餅粽」的選舉文化中,不少公公婆婆和民智未開的選民, 往往被集體安排來到票站,事前立狀,事後匯報,然後歡宴一場。這些都是在落後地區司空見慣的事情,明天應該不會出現。不過,部份選委會否事前向誰許下承諾,事後又向誰交心匯報,則值得留意。這些行為是否違規犯法,選管會適宜加以說明。

4) 最嚴重的選舉舞弊,莫過於在「保密選票」中留下記認,向操縱選舉的人「證實」自己如何投票,方法多不勝數。例如,投票者可以故意留下某些不易察覺的記號、把印章故意旋轉至某個指定方向,包括倒轉過來、又或把印章的中心位置移到某個邊旁、或以某種力度使用印章等等。明天點票的時候,或許會在某些選票中出現標語口號,因而作廢。從「投票保密」的角度看,這些都是破壞保密的行為,應該警惕。

當然,最重要的問題,仍然是「為甚麼要保密」的問題。明票可以確保問責,議會投票和特首提名似乎是基於這個原則。保密投票則鼓勵獨立思考,互相尊重。特首選舉既然採用不記名投票,選委就不應擔心如何投票會被追究,外界亦不應透過威迫利誘的手段去「 揭露」選委的投票選項。當然,最重要的,就是所有人都要向企圖控制選舉的組織和人士說不,努力建立良好的選舉制度和民主精神。

「相信一個人,不如相信一個人人有份的制度。」這是「鍾言亦議 」之「特首選舉系列」短篇文章的最後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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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與所屬機構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