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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搬龍門」漠視空氣指標

政府「搬龍門」漠視空氣指標

空氣污染大家成日聽,不過對它的了解有多深? 近年政府大力發展新市鎮,項目在放上立法會審議前,政府就會先做一輪的研究,當中包括環境評估,而在大量的報告中,空氣質素雖然佔一席位,但往往最不受重視,可能對政府來說,只要一陣風就可以將空氣污染物吹散。

以早前立法會工務小組審議大埔第九區的公屋項目為例,就可見政府看待空氣污染的態度,因為政府竟然不合邏輯地將由1987年沿用至2013年的空氣質素指標套用在是次項目中,即近26年前的指標。事後政府解釋研究第九區的環評,正值空氣質素指標檢討,故沿用舊制,即使新指標出場,亦沒有再更新,表現一副事不關己態度。

根據《2013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本港的空氣質素指標,規定最少每隔五年就要重新檢討,最近一次收緊標準要數到2014年。不過新指標亦非最嚴謹,因為空氣污染物如PM2.5、二氧化氮及二氧化硫指標仍超出世衛標準達2至3倍。

今次大埔第九區的審議,政府更採用1987年的指標,懸浮粒子PM2.5的年均指標為55微克/立方米,新指標為35微克/立方米,兩者相差20微克/立方米。世衛標準是10微克/立方米。

大家可能對20微克/立方米的相差沒太大感覺,但其實環境局早就找專家為各種空氣污染物估算對健康影響。以PM2.5及二氧化氮為例,人體接觸污染物濃度如果每上升10微克/立方米,死亡風險就會分別增加6.2%及3.9%,所以政府沿用舊指標,亦即忽視了有關PM2.5濃度會增加市民12.4%的死亡風險。路邊污染物主要為PM2.5及二氧化氮,兩者均會增加引發呼吸系統及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其中PM2.5更被國際癌症研究機構介定為人類致癌物之一。

為了應付人口增長,政府經常提出要發展更多新市鎮,但如果政府只顧發展,懶理空氣污染對市民的健康,變相只是開發一個又一個高死亡風險的新市鎮。

螢幕快照 2017-04-05 下午1.15.28
表一:1987年與2014年空氣質素指標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