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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布斯討厭公園,但喜愛行人道

雅布斯討厭公園,但喜愛行人道

圖:《香港2030+》第26頁

曾有人用六個英文字來概括雅布斯的思想:「雅布斯討厭公園,但喜愛行人道。」(Jacobs hates parks, but loves sidewalks.)看來雖然好像粗疏簡化,但確亦言之成理。這對於異常渴求綠化和休憩空間的香港人來說,彷彿是一種違背常識的觀點;但這亦正是雅布斯最獨特的貢獻,值得我們細加考察。

毋須硬性的疆界和切割

大埔作為香港最成功的墟鎮和新市鎮之一,海濱公園可能是當中最大的敗筆。它的西面是富善邨,北面是大埔工業邨,東南面則面臨吐露港,乃是大埔新市鎮東端一片寧靜寬趟的綠色空間。但問題卻在於,它偏離了大埔居民日常生活的路線,除了居住在毗鄰富善邨的居民,其他人要徒步往公園皆相當不便。

相比之下,無論是大埔新墟的大明里廣場,抑或是大埔中央廣場一帶的綠化和休憩空間,皆與周遭的私樓、地舖、商場、巴士站和街巷網絡打成一片,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種功能交疊混雜在一起,並沒有硬性的疆界和強行的切割。大埔居民用不著刻意跑到這裡來,因為這些空間早已成為日常生活的必然部分。

說白了,大明里和大埔中央廣場並不是公園,而是行人道網絡的組成部分,這才是最切合居民需要、雅布斯推崇備置的公共空間。大埔的例子正好充分引證,五十年前她在《偉大城市的死與生》一書的洞見:一個地區有多少公園,公園有多大,設施有多好,花木有多茂盛...全都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公園必須與其他城市功能聯繫起來,才能發揮它的作用。由僵化分區規劃而來的公園,只是在平白浪費城市空間,甚至是社會問題的來源。

若從《香港2030+》內的構想圖看來,僵化分區規劃顯然仍是主導的邏輯。通過規劃者理解的所謂集約型城市,商業和住宅功能被高度集中起來,緊貼公共運輸的交滙點;由此騰出來的土地,便可打造碩大的綠化和休憩空間──也毋須理會這些空間到底有何用途,是否有人想用。街道歸街道,公園歸公園,顯然仍是規劃者的一貫慣用的思維。

城市,地區,鄰里

雅布斯在《偉大城市的死與生》中進一步提到,城市規劃基本涉及三個層次:城市、地區和鄰里,三者環環相扣、密不可分。一方面,城市是一個相對自足的生活共同體,不同階層、群體、利益集團共冶一爐,爭逐城市身分和發展方向的詮解權;另一方面,絕大部分居民卻生活在鄰里層次,尤其是通過街巷網絡的多元空間,藉著面對面的緊密互動各取所需、互通有無,構成多姿多彩的城市生活面貌。前者是政治、經濟和城市規劃的權力中心,後者則是庶民生活的實體空間。

相比之下,介乎於城市和鄰里之間的地區(例如「新界東北」和「新界北」),乃是規劃者常用的操作層次,但它也是一個含混和不確定的層次。對雅布斯來說,規劃者應先從鄰里層次、即居民日常生活情景出發,例如從住所出來,會經過那些街巷和公共空間,如何抵達公共運輸的交滙點,怎樣前往上班、上學或消費的地點...只要鄰里層次的規劃得宜,鄰里接著鄰里,街巷接著街巷,整個地區的面貌已自動呈現;然後再放入重要的公共建築和設施,把鄰和街巷有機串連起來,整個地區的規劃便自然形成。

鄰里層次的規模存在清晰的界線,例如10,000人口可能已是個極限;但一個地區到底可以有多大?卻存在極大的彈性,從2-3萬人口到10-20萬人口皆有可能。不過從當時美國的現實例子看來,20萬人口已是一個地區的極限。對雅布斯來說,地區需要足夠的大,才足以發揮具份量的城市功能,分享城市的政治和規劃權力;但一個地區也不能過大,如此才能有效發揮串連鄰里街巷的角色(Jacobs, 1961, p. 122)。

無論如何,城市規劃須自下而上地先著眼鄰里、而非地區,才不會出現僵化的分區規劃,城市空間才能配合居民日常生活所需;但在現實中,城市規劃的權力往往集中在城市層次,並且自上而下地加諸在地區層次,鄰里層次卻遠離規劃者的視線範圍。而這亦正是出現規劃災難的泉源。

首先著眼於鄰里鄰里層次,正是雅布斯對城市規劃最重要的洞見之一;但五十年過後,香港的規劃者仍然如在夢中。

本文節錄自:《城規.成虧:《香港2030+》的非理性亢奮

螢幕快照 2017-04-18 下午3.39.20

本書對《香港2030+》的回應主要包括:

  • 以閒置粉嶺高爾夫球場作為新界北新市鎮
  • 以閒置竹篙灣填海區作為東大嶼都會
  • 善用軍事及會所用地內小量戰略價值不高、公眾享用價值較低、位於邊陲地帶的土地
  • 發展類似橫洲、面積40-80公頃、人口3-6萬、公營主導的鐵路沿線新市鎮
  • 逐步提升水、電、食物自給率和加強在地廢物管理,切實履行具抗禦力城市的理念

《香港2030+》諮詢期至4月30日,請踴躍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