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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聲明:有關六幅郊野公園「不包括土地」的司法覆核判詞

個人聲明:有關六幅郊野公園「不包括土地」的司法覆核判詞

攝:Alex Leung

法官為郊野公園管理局未能向郊野公園委員會提供詳細可靠的環境研究報告,要求局方依照2011年定下的標準為海下、白腊、鎖羅盆、北潭凹、土瓜坪及田夫仔重新進行正確及公平的評估。本人對此表示高興,但亦憂慮「丁屋」對該六幅土地的威脅未除。

在判詞之中,法官肯定了郊野公園管理局是有互惠義務(reciprocal obligation )向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徵詢意見。然而,局方會就哪一項政策或項目徵求意見完全由局方決定,而委員會所提供的意見亦不具約束力。法官又闡述雖然「不包括土地」是在郊野公園範圍之內,可對郊野公園構成影響,但法例上不屬郊野公園,故不應把兩者混為一談。法官一邊默認討論「不包括土地」未來的去向,亦要考慮私人土地業權和發展需求;但又沒有處理現在不可靠的建屋需求數字。

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仍然是無牙老虎,而有關「不包括土地」發展的工作仍然放在規劃署和城規會。保衛郊野公園和監察「不包括土地」發展威脅的工作還是依靠民間的力量,不可有一絲鬆懈。

本人亦會與律師商討會否就判決有進一步的行動。

判辭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