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有種公民】別輕看個人的傳播力量

【有種公民】別輕看個人的傳播力量

2009年,寂寂無名的八鄉菜園村,居民正在跟政府官員及港鐵就拆村及安置角力,事件幾乎沒人關注,只佔港聞版一個小角落。當時有幾位熱心的公民記者開始關心,在網站上刊登文章、圖片及影像。當時誰又會料到,會變成震驚全港的反高鐵運動?

2011年,政府推出《版權(修訂)條例》,大批網民在社交媒體、討論區提出疑慮,設置街站向市民講解資料。同時有公民記者製作短片,訪問導演和外國學者,刊出多篇報導,甚至相關政府部門都刻意追蹤網站報導,作出回應。民間反對聲音浩大,加上泛民議員拉布,最後政府自行收回條例。

2012年的「膠災」事件,也是由居民先發現,把相片放上網,引來主流媒體及公眾關注,追查下得知十號風球使七個貨櫃墮海,其中六個裝有共150噸聚丙烯,膠粒如雪般飄浮至南丫島東澳一帶。公民記者兼南丫島居民黃俊邦更製作谷歌地圖,標示膠災分佈情況。

同是2012年,碼頭工人在Facebook開設「碼頭的辛酸」專頁,由工人報料,匿名揭露惡劣的工作環境、薪酬待遇不合理和意外頻生。至2013年3月底爆發長達40日的工潮,起初只有少數公民記者得到罷工工人信任,並接受採訪。

2013,公民記者Melody Chan 在香港獨立媒體網登出〈以法達義:公民抗命的炸彈——專訪戴耀廷〉,繼續闡釋他在主流媒體發表的「佔領中環」構想,以爭取落實真普選。訪問激起熱烈討論,其後更間接引發2014年一場波瀾壯闊的「雨傘革命」?

不要小看身邊的人和事,也不要小看一個人的傳播力量。

我們身邊有數之不清的故事,手上也有傳播工具——youtube、facebook、twitter、instagram、blog等等。如果我們掌握得好,有好的新聞採訪報導技巧,有批判思維,雖然只是一介草民,也可以製作出色的新聞媒體。

公民記者是甚麼?

台灣輔仁大學新聞傳播系副教授陳順孝曾以「土著人類學家」比喻公民記者。他認為傳統媒體只能報導冰山露出的一角,而公民記者以說故事的方式,秉持人類學家的精神,親身揭露水面下的故事,真正引起漣漪和迴響,這也是他們最大的價值。

公民記者(citizen reporter),或「民間記者」,這個概念大致在2000年代初漸漸出現,伴隨著參與新聞學(participatory journalism)公民新聞學(citizen journalism)而產生。當時一些新聞工作者、社區活躍份子及學者認為,以公民身份,運用新傳播工具,能產生一種有別於專業及企業化媒體的新聞實踐。簡言,公民記者就是一個人以公民身分,如記者般進行採訪報道和資料整理,把有傳播價值的事情傳播開去。他們不一定機構掛勾,自己要對其行為和報道負責,強調個人的主動性。

公民新聞可以各式其式,但大致有以下三個元素

—開放出版(open publishing):編輯出版發佈過程不再由少數人壟斷,而是讓大眾可以更直接參與。例如,網民可以用網誌或Facebook發佈新聞;
—合作編輯(collaborative editing):公民記者平等合作,生產及編輯媒體內容;
—分發式內容(distributed content):內容的發佈是網絡分發,例如分享連結、同步更新等等。

網絡媒體或新媒體經常和公民記者連在一起,主要是網絡特別是社交媒體讓傳播消息的成本和技術門檻大為降低,以至許多為人熟知的公民記者都是透過網絡平台發表報導。不過,現時亦有不少網絡媒體以商業方式運作,如「香港01」、「巴士的報」、「端傳媒」、「D100」等,就不界定為公民媒體。然而,政府政策落後,限制非註冊的印刷媒體採訪官方活動。結果,網絡媒體(不管它有沒有公民媒體的性質)有時會集體行動,如聯署,要求政府開放採訪權。

為甚麼會有人願意做公民記者?

大概有以下原因:
第一,他們著緊關心某些公共事務;
第二,他們自覺有能力把真相告訴公眾;
第三,他們不認同主流媒體的取材或報導方式;
第四,他們的故事或遭遇沒有其他人媒體願意報導。

人總會遇上一些自己著緊的事,而且跟公眾利益有關;至於報導能力,便需要慢慢培養,包括新聞觸角、採訪寫作能力、拍攝技巧等等。前者是公民記者的出發點與位置,後者是一位好的公民記者的能力。

更重要的是,公民記者能充分體現媒體自由--這正是建設民主社會的重要基石,反映誰有權書寫誰/怎麼樣的故事,背後的精神有如實踐天賦人權。

公民記者在做甚麼?

1. 作為目擊者,寫報導、拍照、錄音及拍攝影像;
2. 釐清事實,點出關鍵之處,分析問題;
3. 查證不同來源資料,翻查文件,把細節而重要的問題弄清楚;
4. 與公眾分享經驗心得;
5. 大膽提出問題,無論受訪者是誰;
6. 先於主流新聞媒體報導不受關注的事件;
7. 利用各種傳播工具把報導及資訊傳給讀者及觀眾。

有哪幾類公民記者?

從動機上我們可以分成四大類。

1.「一次性」公民記者:爆料人/目擊者
即使你想老老實實地生活,但也會遇上一些非說不可關乎大眾利益的事情,尤其是只有你知道,而公眾卻不知情,這時候你便會躍躍欲試,做一次公民記者,把事實說出來。嚴格來說,這一類人可以不視為公民記者,而比較像「爆料人」(whistle blower)。為甚麼他/她會有些公眾不知曉的事?因為,這是內幕,可能是政府部門,也可能是大企業,而「爆料人」又偏偏在裡面工作。例如,2014年佔領運動開始後,政府及警方指佔領阻礙救傷車,令急救延緩。有「爆料人」向香港獨立媒體網提供內部資料,佔領運動並沒有延緩了急救服務。

有時,公民在平常生活中遇上或參與各類型社會性事件,如示威遊行、災禍現場、罷工罷課、食環署捉小販、長者拾荒等等,他們很大機會比記者更快到達事發現場,於是拍照拍片寫一兩句帖文放上社交媒體。這些帖文和一篇「完整的報導」可能尚有距離,但卻即時為不在人士提供大量現場消息和第一手資料,有時片段更會被主流或民間媒體引用。他們大概可稱為「目擊者」。

「爆料人」和目擊者通常不會持續進行報導,甚至只是提供內幕或一次性資料,讓公民或專業記者跟進,寫成報導。前者一般也不會暴露身份,以免危害自己到自己的生計與事業。外國甚至有公民團體保護他們,並爭取立法保障他們的權益(例如立法禁止機構開除「爆料人」)。

2. 倡議者+公民記者
這類公民記者似乎是最多,因為你緊張某件事,而又認為自己比一般記者更有能力,又或者沒有媒體關心,所以只好自己動手。當然,如果倡議者想以媒體記者的位置身份作報導,那麼,最好還是把倡議與宣傳分開,例如,報導應盡量公平對待各種觀點立場,要把相關的資訊陳述出來,不作隱瞞。

3. 以公民記者為志業
這一類在香港少見,但也不能說是沒有。而且,與「倡議者+公民記者」並不是完全分割。不少人不斷在這兩個身份之間轉換,或作出平衡。當然,所謂志業,指的並非職業,而可能是工餘時或退休後以此為長期的興趣。他們可以單人匹馬,也可以加入公民媒體。

4. 離開報館的獨立記者
有專業記者離開報館當獨立記者(Freelance reporter),他們有時受報社委托採訪報導,賺取酬勞,有時則當公民記者,免費把內容分享出去,或讓支持者捐款。

公民記者與專業記者的異同

香港專業記者曾經對「公民記者」一詞感到恐懼、憎厭與害怕,公民記者也有時會與專業記者有衝突,但是,經過多年實踐,彼此雖有異同,但在正常情形下其實是互補合作的。他們的分別大概如下:

公民記者

  • 義務工作,不計酬勞,卻因為著緊某社會事件,或某個自己熟悉的專業領域,才投身新聞工作。
  • 自學,一般沒有系統性訓練。
  • 自主性較高,一般自由選題,甚至不會有編輯審稿。當然,這也有壞處,就是難以得到資深同事的指導,以及傳授知識。

專業記者

  • 受薪,大多數是因為認同新聞專業的價值,才當記者。
  • 一般接受過學院或媒體機構相對系統的訓練。
  • 自主性較低,部分獲新聞主管分派工作,自己選題也要受到一定限制,甚至有時受到老闆干預。限制以外,也有好處,就是獲得編輯或採主的指導,有時亦可能得到公司的物質支援。

差異以外,公民記者與專業記者其實有許多共同點--重視資訊、捍衛新聞自由以及求真的精神。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公民記者的報導開始得到主流媒體,甚至是公眾的認同,香港記者協會開始有限度接納公民媒體的記者登記為會員,並且為網絡媒體的採訪權發聲。

原刊於獨立媒體(香港)新書《有種公民——遊走城鄉的紀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