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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橋工程醜聞 官員不能卸責

大橋工程醜聞 官員不能卸責

攝:Manson Wong

文:黎廣德(資深土木工程師、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屬於國家重點工程的港珠澳大橋爆出造假醜聞,震動全港工程界,更令全港市民對政府工程信心動搖。政府多個部門首長召開聯合記者會,可惜不但未能釋疑,更因為官員擺出一副「大事化少、少事化無」的態度,令人懷疑政府高層有沒有面對失誤承擔責任的決心。

首先大家要明白,出事的設施是屬於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工地實驗室,雖然實驗室外判給一家公司管理,但實驗室始終是政府設施,一切規章制度由政府話事,官員不能置身事外,以為沒有公職人員直接涉貪便毋須負責。

廉政公署拘捕承判商的兩名高層人員及十九名職員,不但懷疑他們涉嫌在測試石屎樣本磚時報告造假,更可能有「調包」情況出現,令原本應測試的樣本磚根本沒有測試。若真如此,就表示大橋工程某些部份的石屎質量完全沒有紀錄。

政府高層的解釋留下三大疑團:

  1. 土木工程拓展署去年中已懷疑實驗室問題,上周廉署亦已知會政府高層,為何各部門至今未能交代有多少石屎磚測試受影響,多少大橋工程牽涉在內?
  2. 既然政府未能排除樣本「調包」情況有多嚴重,為何官員對石屎質量充滿信心,認定是實驗室管理操守的問題?
  3. 在未能百份百確定石屎供應質量沒有出問題的情況下,為何政府在現階段只採取最低度的檢測手段,僅利用目測和只能量度表面硬度的石屎槍測試?

本來政府面對危機,應該採取「作最壞打算、作最好準備」的策略來挽回市民信心;但現在剛好相反,只「作最好假設、作最少準備」。究竟政府高層是否害怕越深入調查,越會捅出官員的責任?

事實上,政府高層不能推說廉署正在調查便拒絕交待細節,因為廉署的焦點是調查個別人員貪污瀆職的行為,但發展局、運房局、土木工程署和路政署對工程質量和監管制度須擔負首要責任。

政府應設立更高層次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不但調查引發今次實驗室造假的制度漏洞,更應包括過去幾年大橋工程出事的背後原因:例如承判商違法排污兩年但無人執法,人工島「漂移」涉嫌監管不力,海堤崩塌令填海範圍越界卻不了了之等等。

大橋工程亂象百出,市民信心跌至谷底,若非設立有公信力的委員會進行獨立調查,只會令人覺得官官相衛,更難以挽回本港工程界的聲譽。

原文節錄自香港電台《左右紅藍綠》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