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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系列】墟 集 元朗?元朗墟史懸案(之三):「合益」——增加「自己友」的種類

【專題系列】墟 集 元朗?元朗墟史懸案(之三):「合益」——增加「自己友」的種類

【草根行動媒體】

文:若聞

系列前言:不只是掌故

有一個少女,本想做個功課,以元朗八鄉居民的經驗,探討偏遠村落的村民買餸的問題,怎知挖呀挖呀,卻挖出一堆撲朔迷離的故事,遙遙呼應著[官。商。鄉。黑]之說,卻又是另一種版本,另一種複雜的感覺;又或者,在空間的管理文化鬆緊不同,或曰有/無商場文化,有/無領展的時代中,[官。商。鄉。黑]似乎都有不同的呈現。

話說什麼是「墟」什麼是「集」呢?「墟市」是不定期的 ,通常出現在鄉鎮地區;「市集」是在街道兩旁擺賣的不同大小攤檔組成,是指已形成一相對固定的擺賣空間。只要一旦舉行墟市活動,附近的居民就好像要慶祝節日一樣,到墟市趁熱鬧,因而便有 「趁墟」 一詞出現。也可以說,墟是一種流動的,有節慶性質的社群活動;集是一種相對固定的,已成為日常生活的交易空間。不過,隨著時間過去,不少墟的附近開始形成聚落,然後慢慢發展成集,但又沿用了「墟」 一字,所以也往往叫做「墟」了。所以,這個系列是寫掌故,又不只寫掌故,是寫過去,也是現在。

元朗墟史懸案之三:「合益」--增加「自己友」的種類

上兩回提到,「舊墟」中之鄉村大佬只向外鄉租戶(如四鄉鄉民、廣東新會人等)收取租銀,這些外鄉「新移民」早已累積不滿。外鄉商販伍其昌投牢驚覺悟醒遲,出獄後疑似聯同英人給當時的本土原居民一個「下馬威」,階下囚搖身一變而為新貴。那他及後又如何牽頭成立的新墟呢?以何為團結之基礎呢?今回分解出更多疑問……

成立合益 我有我天地

話說伍醒遲獲釋同期,又咁啱得咁轎,舊墟所依賴的水道元朗涌日益淤積,令河水過淺而不能通航,影響到了舊墟的生意。伍醒遲獲得特赦後,他重提組織公司管理鄉村的商販買賣事宜,最後元朗各「非原居民」紳士(1)共同籌組公司。當時要成立一間公司都需要不少資金,伍氏等人「以公開招股形成,股東不限資格,年底分紅,凡超過九百股者,有資格出任公司的董事。每股二元籌集了一萬股成立合益公司管轄新墟。合益公司經費來自貨物交換的佣金,同時負責基建、租地給各商戶經營、參與社區上的慈善福利活動…」(2)。伍醒遲亦提議把「圓塱」改稱「元朗」。

元朗新墟是由合益公司成立,地點是在舊墟的西南面,舊墟隔著元朗涌對岸便是新墟。新墟包括俗稱「五合街」的地方,即合益街、合發街、合成街、合和街及合和後街。

農產品交易最初是在「米地」,一處曬縠賣米的地方。合益公司特在上蓋了大穀亭,免去買賣雙方遭日晒雨淋。今日的谷亭街也就是指當初這新墟的地方。今日之東堤街與西堤街,則是當時運載穀物的船隻停泊起卸的地方。合益公司在市集設有公秤,外判給其他商人投標經營,大家都用同一個度量衡以示公允。(3)整個新墟五合街有接近一百幢房屋,建築物由商販興建,而地租則歸合益公司,最初租金是每年一元。房屋是傳統地舖營商的設計,樓上用作貨倉工場或住宅。墟期與舊墟同為初三、初六、初九、十三、十六、十五、廿三、廿六、廿九,直至五十年代,差不多變成每天都有墟市,只是分別在於大墟和小墟。

如前文所言舊墟的河道淤塞問題未有解決,經營成本增加,商販們便漸漸搬過新墟做買賣,致使新墟愈做愈大,以致到雞地及元朗大馬路東的兩旁佔用了更大的空間。相對於「舊貴」的原居民,新墟這群新貴,既是讀書人,又與殖民者相安無事。舊貴們的管理方法就是壓搾「新移民」益自己友;而新貴的管理方法,由民生、工農商物流到文化方面都有涉及。合益公司是透過買賣抽佣方式收取管理費,自負盈虧,也可以把收益用作推行元朗區的慈善福利和公共服務,如籌款賑災、修繕寺廟、辦學、排解民事糾紛等事都是合益公司管的範圍,頗有一方社區自治政府的味道。這又是否這種多少心繫故國的新貴們,面對強大白人殖民者的小小心思?這又是耐人尋味了。

從一個角度來說,合益公司的成立,令「新移民」商販們集合力量反抗起來,面對殖民者和強橫的舊貴,實行「你唔受我玩,我有我天地」的自強模式,都有其社會進步意義。不過從另一個角度講,這都是弱勢族群當中有權有勢者才能玩的遊戲,只是在人民頭上的管治階層「自己友」多了一種人。在文化傳統上,這群讀書人所能想像的模式也頗似封建社會時期的地方父母官,這種父家長制式強調大佬的團結形式,似乎也埋下了他日新墟沒落的種子……

[未完待續…

下週提要:今時今日多得朱生,香港人學識了一個新詞語組合叫「官.商.鄉.黑」,不過,朱生做的是一個總結性詞匯,這四個字在現實上的組合,在歷史上是層出不窮的……

註:
1)戴鉅臣、鄧英生、伍醒遲、梁惠戴、鄧可光、黎翌才、易贊臣等人
2)跑遊元朗 (19) - 從炮仗坊「元朗新墟成立碑誌」認識元朗新墟:五合街合益街市
3)維基百科

圖片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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