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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中介公司超收費擬增罰款至35萬 工會冀加強執法增阻嚇

外傭中介公司超收費擬增罰款至35萬  工會冀加強執法增阻嚇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今日就《2017年僱傭(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加重外傭中介公司濫收中介費用的罰款至35萬元。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在首讀後開記者會,要求當局加強執法監管中介公司,保障外傭權益。

香港法例第57章《職業介紹所條例》中列明,職業介紹所不得藉任何方法向求職人士收取任何與謀職有關的費用或報酬(訂明佣金除外),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工會自2013年開始爭取修例,提高刑罰。政府在今年1月採納工會建議,宣佈修訂相關條例,提升至最高罰款35萬元及入獄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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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組織幹事鄧建華表示,工會在2016年共收到超過50宗求助個案,當中包括超過10間中介公司,只有2間中介公司被告,涉及4名外籍傭工;但兩間中介公司最後只被罰款分別港幣九千元及三萬元。

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不滿勞工處在過往執法不力,認為勞工處權力不足,建議應和警方合作加強執法。鄧健華續稱,現時入境條例減低外傭告發中介公司的意欲,指外傭如想報案必須先辭職,但入境條例規定她們失去工作之後,便需要在短時間內離開香港。工會希望政府能有更全面的條例保障外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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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秘書舒娜樂見新例修訂,認為增加罰款具阻嚇性,但希望可以再提高罰款,防止濫收中介費問題。她指出,在條例落實後,組織會監察執法工作,並繼續關注中介費濫收情況,整理不同個案和證據以完善條例。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亦就教育僱主方面,推出「我的公平之家」計劃,希望僱主承諾給予外傭一個公平的工作環境,包括外傭遇中介公司紛爭時,容許她們向相關部門投訴。

記者:鄧家琪、盧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