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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釋法毀港法治 民選制度如同虛設

人大釋法毀港法治  民選制度如同虛設

前特首梁振英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早前向法庭入稟司法覆核,指四位泛民議員宣誓無效,要求法庭撤銷其議員資格,今天高等法院判決四位議員的宣誓無效。工黨對此深感憤怒,認為中共濫用香港司法程序為政治打壓工具,推翻2016年立法會選舉結果。

中共以釋法作政治審查的打擊範圍,干預香港內部選舉事務,再一次損害香港法治,更透過「解釋」宣誓,政治審查當選者,拒絕承認合法選舉結果,抵消市民認授代議士的權力。這次解釋效力亦將適用於行政長官,無論有無提名篩選,無論是一人一票或小圈子,北京均可以落尾閘,拒絕委任當選者。就此,工黨譴責中共毀壞《基本法》,當年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承諾淪為空談。

人大常委之前多次主動釋法及決定,握殺香港政治發展,包括2004釋法否決零七零八雙普選和2014年的八三一決定,而是次釋法比過去幾次主動釋法更衝擊香港法治,因為香港法院仍正在處理宣誓法覆核案,該案尚未判決前,人大常委會便主動釋法,公然僭越香港法院的審判權。

是次的釋法文本,多次提到「宣誓人必須真誠、莊重地進行宣誓」,否則視作拒絕宣誓,然而何謂真誠莊重,根本沒有客觀標準可言,如斯安排變相讓監誓人員操生殺大權,屆時不論是參選直選議員或未來真普選特首(如有)的參選人或當選人,隨時因不合中共政府心意,透過監誓人員而令他不能就職。值得關注得的另一點,是釋法文本三中:「宣誓人作虛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這意味著被政治篩選的當選人,除了不能就職外,更有機會遭到刑事檢控。

因此,工黨重申譴責人大常委藉以釋法來僭建法律,使中共政權將「真誠」擁䕶基本法變成套在港人頭上的金剛箍。這次的DQ事件,被政府DQ了的不只是4位議員,而是DQ了185,727位選民的選舉權利,是林鄭月娥於特首選舉得票的239倍!攻擊民選議員即攻擊全港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