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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超雄:設立200億「蒲公英藥物基金」 解決「有藥無錢醫」的悲歌

張超雄:設立200億「蒲公英藥物基金」 解決「有藥無錢醫」的悲歌

文: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

政府一直宣稱,沒有市民會因為經濟困難,而得不到適切的醫療照顧。但現實卻相反,每天都發生「有藥無錢醫」的悲劇。

醫院管理局的藥物名冊制度原意為統一公立醫院和診所的藥物政策和用藥,確保病人可獲處方具「成本效益」、且經過驗證安全和有效的藥物。可惜現實中,醫管局在名冊上設有種種行政限制,令系統變成「成本凌駕效益」。香港引進新藥的速度,較英國及法國分別慢三及四倍。患有癌症、罕有病的病人,不但因病失去生活質素及尊嚴,更有不少人因經濟困難,或因「安全網」(即撒瑪利亞基金及關愛基金的入息及資產審查制度)的荒謬,造成有藥無錢醫,只能無奈等死。

藥物開支嚴重不足

2015/16年度醫管局數據顯示,藥物成本為57.1億元,佔總開支一成。即使計及衛生署藥物費用的2.8億(截至2016年2月底為止)。2015-16年度公共藥物開支只有約為60.1億,佔公共衛生開支10.7%,及佔本地生產總值的0.25%,遠低於其他先進國家。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公共藥物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OECD29 public expenditure on pharmaceuticals as a share of GDP)平均為0.8%,加拿大及美國為0.6%,南韓及日本分別為0.8%及1.5% 。(2013年數字)

申請納入藥物名冊難比登天

參考審計署署長第六十七號報告書,現時香港註冊藥物有逾1.8萬種,但納入醫管局藥物名冊的只有1,295種,只佔7%。2015/16年度,公立醫院和診所曾使用362個非藥物名冊內的藥物項目,只有95項(73種藥物)已在本港註冊,其餘267項是未經註冊。

該73種已註冊藥物中,有28種在2009年1月至2016年1月期間,醫院曾提出納入藥物名冊申請,次數由1次至4次不等,但不獲審批;其中有12種更是申請2次或以上而仍然不獲審批。如申請不獲批,醫生又想重新申請,醫管局藥物建議委員會只會在有新資料支持下,才接受過往該未獲通過納入名冊而重新遞交入的入藥申請。

事實上,於2013年至2015年期間,即使新藥物項目註冊數量平均每年850個,但在2013/14年度至2015/16年度,醫管局藥物名冊僅增加51種藥物,數量少得不成比例,亦反映當局審批申請「嘆慢板」。

安全網涵蓋藥物項目不足

政府現時以撒瑪利亞基金和關愛基金,資助有需要病人購買計劃所包涵蓋的自費藥物。77種的自費藥物中,僅有30種在兩個基金的資助範圍內,另有47種名冊內的藥並不獲安全網資助。

可是,很多病人在治療過程中需要使用不獲安全網資助的自費藥物。2014/15年度,醫管局門診病人共獲處方59萬個不獲安全網資助的自費藥物項目,數字遠超獲資助的自費藥物,反映病人對不獲資助的自費藥物亦有一定需求。

在現行機制下,把藥物納入藥物安全網的程序既繁複又欠缺效率,牽涉藥事管理委員會、臨床統籌委員會、疾病組別中央委員會、基金管理委員及醫療服務發展委員會等重重關卡,令藥物未能適時納入安全網。

經濟審查制度嚴重影響病人及其家庭的生活質素

然而,以上兩個基本均需要病人接受家庭為單位的資格評估,包括審查病人及其所有同住核心家庭成員的入息及資產,及按其家庭的可動用財務資源分擔藥費。病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均的生活質素將會因而急速下降,造成「三代窮貧」的局面。部份病人為了通過審查,被迫離婚、獨居等,造成更多社會問題。

病人聲音被忽視

雖然藥物用於病人身上,但醫管局在《藥物名冊管理手冊》中竟寫明,「由於把病人團體代表納入醫管局的藥物委員會可能存在利益衝突和窒礙專家委員的客觀討論」,故當局拒絕還病人團體代表加入討論,只每年與團體召開兩次諮詢會議。

首次會議在每年第二季進行,讓團體代表得知名冊的最新發展;直至每年第四季舉行的會議,局方才會聽取他們對名冊的關注事項、意見和期望。

成立200億「蒲公英藥物基金」

有見及此,我認為政府應成立一個名為「蒲公英藥物基金」的200億元基金。蒲公英有著顯著的藥效,甚至被喻為就救命草,因此基金以蒲公英為名,寓意讓有生命危險的癌症病人及罕有病病人盡快得到藥物救治。

新基金旨在為面對以下兩類疾病的癌症或罕有疾病病人提供藥物支援:
缺乏相關藥物時,該疾病相當可能會導致過早死亡(premature death); 或
該疾病會嚴重窒礙兒童的身心智發展

新基金之下會有一份資助藥物名單,患者可在主診醫生的推薦下,經過簡單資料覆查即可自動獲得基金的資助,縮減病人等候的時間,避免因審查而使病人失去治療的黃金期。其後,基金仍需持續按資助準則,納入新的藥物。同時,即使一種藥物暫未被列入名單,基金會以個案為單位進行審查及資助。

我們建議在新基金下成立委員會,由食物及環境衞生局、醫院管理局、藥物管理委員會、醫學專家、癌症及罕有病病人代表組成。 當中醫學專家佔一半人數,包括具癌症或罕有病方面臨床治療或研究經驗者至少二人及藥劑專家一人。

基於台灣在引入罕有病藥物及昂貴藥物有多年經驗,加上台灣與香港在種族上較為相近,因此我們參考台灣有關的藥物開支,從而評估基金所需要的支出及規模。

2017年,台灣的罕病藥費經費為57.9億台幣,折算港幣為15億港元。以台灣人口為香港的3.2倍計,預計香港用於罕病藥費的支出為4.7億港元。在扣除現時政府為應付「不常見疾病患者接受極為昂貴藥物治療」的需求,而向醫管局提供每年共7,500萬港元的額外經常撥款後,預計開支為3.9億港元。

台灣2015年癌症的就醫人數約為64萬人,用癌症的支出為308億台幣,人均支出為4.8萬台幣,折算港幣為1.2萬港元。香港2015年醫管局就醫的癌症患者為13萬人,預計香港用於治療癌症的開支為16.1億港元。在扣除醫管局、撒瑪利亞基金及關愛基金有關癌症藥物的總開支9.9億元後,預計開支為6.2億港元。

以上兩項開支加起來,基金的一年開支為10.1億元。參考台灣2012年至2016年癌症治療的藥費由年平均增長率10.4%,及2011年至2015年罕病藥費的年平均增長率19%,10年總共的支出為197億元。以外匯基金過往十年回報3.8%作折現率計算,上述支出為161億元(2017年價格)。為預留足夠的資金應付支出增加的風險,基金的規模建議為200億元,以應付10年的開支。

結論

既然政府宣稱有「理財新哲學」,便應善用盈餘及財政儲備改善民生,尤其改善是社會上最弱勢的一群,包括病人的褔祉,讓社會不會再出現「有藥無錢醫」的悲劇。我建議成立的200億元「救命藥」基金,只佔財政儲備9891億元的百分之二,但能夠為病人提供及時及必要的藥物,挽救他們的生命。

長遠而言,政府應盡快推行公營的全民醫療保險計劃,分散個人的健康風險,讓所有人都可享有健康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