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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約恆:最低工資 被廢武功

方約恆:最低工資 被廢武功

文︰工黨成員、現職政策研究員方約恆

勞工組織十多年前倡議設立最低工資,政府官員和經濟學者權威地預言,最低工資必然導致大量低薪職位流失,大談 「a minimum wage would cost a million jobs」,警告香港切勿墮入這個深淵。轉眼間,法定最低工資已實施超過六年,預期的驚嚇情景當然沒有發生,除了實施初期因計算用膳時間薪酬出現短暫爭議外,最低工資對本地經濟和就業市場並無帶來明顯衝擊,引證了勞工界當年指 「minimum wage would cause minimal fuss」,似乎工會比一些經濟學者更懂經濟。

不過,最低工資沒有任何負面影響,並不代表已達到防止工資過低的政策目的。勞工界經常批評最低工資水平訂得過低、調整幅度追不上通脹,而直接受惠僱員人數亦越來越少,令透過最低工資解決在職貧窮的效果大打折扣。

工資水平、全球最低

2011年5月首個法定最低工資率訂為時薪28元,其後經三次調整至今年5月的34.5元,以每月工作26日,每日工作8小時計算,即月薪大約只有7,200元,以目前物價水平,根本難以應付基本生活需要。每當工會提出這個質疑,政府都會辯稱法定最低工資相當於工資中位數50 – 55%,跟其他國家比較已屬偏高水平。但實情是,香港僱員報酬佔本地生產總值長期偏低,而工資差距亦極度懸殊,令工資中位數較低,因此推高了最低工資與中位數的比例。

以年薪計算最低工資佔人均生產總值的百分比,是一個比較準確、亦是國際普遍採用衡量最低工資水平高低的指標。在香港,最低工資相對人均生產總值的水平一直下跌,由2011年的21.3%,降至2017年的20.3% (預測數字)。跟其他發達經濟體比較,香港最低工資水平敬陪末席,比英國、澳洲、紐西蘭等地低一半以上 (圖1);跟鄰近亞洲國家比較,香港亦在最差之列,排名在台灣、南韓、日本和中國之後(圖2)。

圖1 (1)

圖2 (1)
資料來源

兩年一檢、難敵通脹

香港最低工資制度另一大問題,是調整幅度追不上通脹,扣除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升幅,2013及2015年兩次調整後,最低工資率較原初水平還要低,直至今年調高至時薪34.5元後,才僅僅收復失地,回到六年前的水平。由於政府每兩年才調整一次最低工資率,其間低薪僱員收入不斷被通脹蠶食,2015年初最低工資的實質購買力,一度較原初實施時下跌一成,令基層市民生活更加捉襟見肘 (圖3),倘若日後通脹回升,情況將更為惡劣。

圖3 (1)
資料來源:根據統計處甲類消費物價指數自行計算,並略去受一次過派糖措施影響的月份

由於兩年一檢及數據滯後關係,每次調整最低工資的受惠僱員人數,往往遠低於政府原先的估算。以2015年5月調高最低工資率至時薪32.5元為例,最低工資委員會根據2013年的數據,並採用多個宏觀經濟假設,粗略推算會有15萬人直接受惠,但到正式實施時,只有不足42,000名僱員賺取最低工資,涵蓋率僅有1.4%。政府的保守傾向,令最低工資只惠及極少數僱員,如同被廢武功。

一年一檢、撥亂反正

勞工組織一直要求政府每年至少調整最低工資一次,令工資水平可以盡快跟隨宏觀經濟狀況調查,避免基層僱員收入長期被通脹蠶食。為配合一年一檢流程,統計處日後須提前至少三個月(即每年12月或之前)發布收入及工時統計報告,而最低工資委員會則在翌年2月提交調整最低工資的建議水平,即可趕及在同年5月實施。此外,《最低工資條例》規定,最低工資水平須適當地防止工資過低,政府應參考相關國際勞工公約,以僱員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作為評估何為「工資過低」的準則。

現行法例已賦權行政長官可隨時啟動檢討程序,要求最低工資委員會提交報告建議調整水平;是否實行一年一檢,關鍵只在於林鄭月娥是否有心改善基層僱員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