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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個都做地辦議助,你估個個都識做地辦議助咩?

在大多數人眼中,區議員辦事處的工作離不開分派社區資源、處理個案投訴、舉辦聯誼活動等,功夫看似手板眼見,但問題是所需領域知識極廣,包括社會福利、樓宇工程、法律合約、社區經濟、交通規劃、環境衛生。故此很少見區議員能跟進每項社區事務,很多時都只針對社區現存最大的問題,並視乎自身學歷/專業背景,加入相對應的事務委員會。加入所有委員會這種熱血行徑,不分黨派都有,但出席率要近乎全勤,每次發言都要言之有物,做到真正議事就很不簡單。

做區要做爛市,對家不做的你做,對家做的你都做,更要有新意。不過資金、時間、人手不能變魔術,開足會、見街坊、搞活動堪稱Impossible Trinity。置身於漩渦中,被城內每個借助權力的願望拉扯,議員如果要留停在風眼,冷靜處理重大決定,就必需將部份責任交予助理。

大佬:「你要當自己係議員咁去做決定」

就職不足一個月,當時手上有不少個案,正當想請示議員(大佬),就迎來一句「你要當自己係議員咁去做決定」。

起初剛由下屬變成合伙人(好啦你還是下屬不過有點股權:P),手足無措之餘亦大惑不解,明明我與大佬是兩種人,理解世事亦有差異,怎能做到與大佬相同的決定?後來我終於明白這要求背後,實際上是對理想團隊的追求。社會每天都在強調好團隊不應有地位高低之分,只有理念一致的人們,依共同方向前進。為甚麼又會認定地辦只能靠議員威權運作呢?

議員助理多數被心認為只負責接電話、寫信填表、轉介投訴、派野吹水、出頹設等,豈不知要代議員決定,還算不算食物鏈的最低層?每個議員助理,與其他服務從業員一樣,行事代表地辦,同時每天被情緒和資訊吹襲,一字一句都影響地辦印象。不過食物鏈底層的草食動物可以靠群體保護自己,如同客戶服務主任、銀行職員、社工等尚且能躲進官僚制度的護蔭,處處「向上司請示」或用「規矩/制度要求」過骨,議員助理則無處可逃。無錯,在電話上我也能回覆對方「要請示議員」,但事實上要分擔責任,助理就只能如肉食動物般迎擊,必需作決定,更應有足夠能力讓議員信任自己的決定,擔起地辦的半邊天。

社工:「我地一聽到是區議員轉介就知一定好棘手。」

幾乎每個社福case,都是被社工/社福制度拒諸門外的市民。

不少個案事主,都指社工往往聽到資產不符限額就急忙結束對話,仿佛毫不關心案情,更莫論提供其他求助途徑。中國傳統觀念下,視家庭為每個人最大的支援網絡,但隨著人口老化,收入追不上通脹,個人經濟能力減弱,家庭成員連生計都自顧不暇,衍生的個案點會唔棘手。

有時求助者並非不能理解經濟支援有限,只是需要關心與支持。耐心聆聽事主處境,以及不時更新社會上有何資源能改善事主生活的知識,變成地辦的責任,令議助需要「做埋社工果份」。當然並不是每個地辦都會運用資源,跟進一些沒有選票的工作(申請公屋很大機會離開自身選區,甚至求助者並非居民)。不過如果代議士都捨棄他們,社會上還有誰去幫助這些孤立無援的一個個人呢?

社福case與其他棘手個案類案相似,往往事主心理狀態不穩定,正面對大量需要專業知識才能的Jargons,訴說案情時會有大量雜質。議助需要分析當中要素,適時打斷,還要派啱定心丸而非空頭支票。處理個案的溝通對象亦包括相關部門、發展商、居民組織溝通,務求達致溝通雙方地位平等。當中的溝通技巧、對專業Jargons的了解、耐性與愛心,並非一朝一夕可以磨練得到。

城市設計朋友:「點解你地做事方法咁Urban Design既?」

議辦推動公民參與、政策倡議的角色,在2014年傘落社區又或深耕細作等論述出現後,重新受到重視。傳統地區工作「組織居民」的手法,只在動員示威時才知會居民、不時又暗室談判,已經無法滿足居民對充權感的渴望。

以城規會的三星期諮詢為例,傳統跑數方式,往往採用大篇幅文字論點解釋,缺乏完整認識,只命人聯署,又何來充權感。撮取交通評估、建築圖則等專業報告中的議題重點,轉化為居民可理解的單張,製作簡單、易明、美觀的插圖,鼓勵居民共同投身運動,更為可取。過去跟進大坑道4-4C改劃綠化帶,不少居民在我們第三份4-4C單張面世後,自告奮勇紛紛問「我有咩可以做」。甚至親身到城規會取得專業報告複本,參閱後杜撰自己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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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可以做,是充權的第一步

可能老手會認為城規會諮詢,主要看規劃專業理據,同一堆意見再多人提交,實際上沒有意義,無需花太多資源動員。問題在於這正正指出此制度的荒謬性,以專業之名拒民意參與香港的土地運用。正當我們倡議土地民主,不是每個申請都應該反抗這種荒謬嗎?

離開城規會,我們每天都在設計心中的理想城市。每項市政措施,包括大至容許熟食墟市、增加違例泊車罰款、審批酒牌;小至垃圾筒、非吸煙區、種植新樹,都在改變城市的風景,都會映入所有居民、路人、旅者的眼簾。每個風景都會影響人的行動。如此,城市管理對群體的塑形,不就是在設計社區嗎?

過往設計給人的感覺,就是以外在力量強加美學、價值觀於材料之上,並非發掘材料自身的優勢。著名設計理論家維克多·巴巴納克(Victor Papanek),在《為真實世界設計》一書指出,過去工業設計製造了太多華麗卻無謂的產品,只為少數人服務,是對生態、社會、人的美學修養不負責任的表現。

不止規劃,現在的市政管理同樣為少數人服務,這些人不單只地產商或利益集團,道路設計服務車主輕視行人需要、園境設計服務諸多要求者輕視生態、衛生設計服務急進者輕視環保,通通都是減免麻煩、逃避責任、毫無美學、沒有生命的設計。

要為多數人設計,要為社區設計,正是現時營造社區的不二法門。沒有人就沒有社區,人作為社區的材料,設計就必需因材施設。當中最清楚材料的就是材料本身,居民親身參與設計過,共同思考生活方式,不僅為環境、文化、機構提出升級方案,與此同時亦提高個人修養。設計的過程也是設計成果的一部份。

日本「社區設計」第一人,Studio-L CEO山崎亮指,社會工作建築規劃本是同源,故此社會工作者應更關心設計,設計師應更具社會工作的知識,才能製作到對社會有真正良好影響的服務或產品。在社區設計仍未於香港城市蓬勃發展的這個年頭,議助應該要朝著社區設計者的角色前進吧?

建制友人:「不能只顧創新,做翻少少傳統野,去下旅行派下餅」

人生於世,實在無法不正視傳統的期望,這個漩渦會給你回報,同時會像沼澤將你愈扯愈深。面對尋求蛇齋餅粽的願望,提供/轉介時贊助物資,物資的性質、來源、背後理念、派發方式,有很多可以發揮的空間。街坊義工親手煲親手派湯水、以簡單祝福換領月餅、提供可摺式環保餐具、兒童書箱等,推廣文化之餘,有助街坊與街坊建立關係,而非一味建立街坊與地辦的關係。地辦只是社區設計的基地與切入點,建立信賴只是改善社區的其中一環,並非一切。

至於搞旅行,大概是眾多社區聯誼活動中,最難創新的一環。關鍵在於坊間的本地旅行團爛市度爆登,二百元內包車環港不是夢。即使我們曾掙扎過,嘗試搜集資源DIY行程,最終團費導致無人問津,皆因成本不及與景點早有合作的旅行社相宜。要為一年兩三次旅行,一個地辦自己動員大費周章寫計劃書找資助相當不實際。更有效的方式或許是多個地辦輪流成團,在一段時間以同主題的行程,惠及多個社區;以街坊司機組車隊外遊,以時分券形式交易,同時交流自己喜歡去的地方,也不失為好方法,當然現在仍是空想,未有時間實踐。

現代人當然寂寞,長者也不為例外,噓寒問暖者自不然得其歡心,但利用感情撈政治資本,實會令人不齒。故此改革活動的核心理念,就要一改以往將所有人連結到自己身上的做法,轉為連結社區、重建社群、推動共同文化理念,將活動的影響力發揮得更有意義,才是議助作為活動策劃者應份的工作。

既然要將活動主角這位置交予參與的居民,就要保證事情不出亂子。由於議員需要參演有助居民建立情誼的劇情(活動行程),主持、場務、燈光、音響全處理好就是議助的責任,這點我仍未做到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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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策劃者必定是忙到最「影薄(沒存在感)」的一人,圖為《大坑巴史導賞團》中的議助,找不到我的照片哈哈

我:「咁樣真係好咩?」

在搜集資料撰文途中,我在青協的職業宇典發現「議員助理(地區辦事處)」如同坊間一樣大大低估議助的能力。我讓大佬稍微修改該能力值圖表,得出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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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現實型、I探究型、A藝術型、S 社交型、E進取型、C平實型(原諒不是每個區議員都懂幾何數學。)

其實這樣的生態健康嗎?

首年投身工作,已數次聽到有市民覺得區議員「好有權力」。作為市政諮議架構,區議員意向不時能左右政府部門的決定,無可厚非會給人集大權於一身的感覺。香港政治已多年彌漫著英雄主義,但面對威權社會,更積極的公民參與已是不能亦不可再拖。「英雄」提供推卸責任的理由,同時令議員助理的工作亦變得更困難。

如果「還政於民」不應該是一句口號,權力亦不應集中在區議員一人,或只旁落於數名助理或「地區椿腳」身上。每個人運用資源的效益總有極限,資源再多,滿瀉了亦無法流到居民身上。如果服務社區的帳,只算在一人身上,處處要求區議員現身(不論親身到場/親接電話),才算是他/她服務了社區,不單高估了議員的心力與體力,也不是最有效運用資源的方法,更小瞧了公民自身的力量。

與其集中資源及權力,不如將資源及權力還予居民,或鼓勵居民發揮自己已有既資源。好像區議員手握的橫額位(話語權)、民生諮詢的回條(決策權)、會議文件(知情權),均可以是分享權力的途徑。或者使居民透過參與屋苑法團、業主組織重新發現自己亦在市政、交通、規劃等方面有途徑行使話語權、決策權及知情權。

提升公民參與不單只充權,更重要是能讓居民看見過程,不再僅以成果為工作的指標,亦會了解到權力非議員一人專美,亦會更願意分擔伴隨權力的責任,改變「尋英雄」的老調。

常言道,經驗豐富即可稱為專家,居民根本就是社區生活的專家。不論是區議員、社區幹事抑或居民,各路專家平等交流知識,為社區共同設計未來,才是理想的地區工作模式。上述議助的角色:議事幕僚、社工、社區設計者、活動策劃等,是不是能由居民來擔當?

或者有一天議助會得到大眾所期待的「公平」,回報(不論政治前途或薪金)追上付出,但我更期望看到付出跌至薪金水平,那應該大概已是公民平台實踐以後。(哈,你就想唔洗做)

後記:標題實在無意冒犯前輩,亦知區區有有本難唸的經。也許上述眾多提議太過中產太過離地,晚生只望指出議助是苦差,值得更多尊重以外,職位潛力有待發掘,能力、身份、角色亦有值得重新思考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