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相愛相親》:愛的學習課

《相愛相親》:愛的學習課

張艾嘉繼《念念》後,醞釀四年,帶來第十四部執導長片,同時兼任編劇及女主角,《相愛相親》為觀眾帶來一場愛的學習課。

張艾嘉飾演一位即將退休的國文老師,岳慧英。她在媽媽彌留之際,仿佛看見了已逝的爸爸前來接走媽媽,因此認定了媽媽想跟爸爸合葬。可惜天意弄人,當時爸爸往身後被送回故鄉,前往元配姥姥(吳彥姝飾)的身邊。雖然姥姥二人並非法律上的夫妻,只有族譜作證,但姥姥的情深,讓她決意守墳,不讓他人搶走一人至愛。

電影中,張艾嘉所描寫的三代女性故事在表面上有極大分別,但在背後,都存有一個共通點,就是關於愛的表現。姥姥可說是盲婚啞嫁的最佳代表。她於婚後不久便要承受丈夫離開家鄉,到外面打工的生活,膝下沒有兒女,支撐她的,是對丈夫歸來的盼望,可惜等到的卻是他的屍骸。但她的愛並沒有因為丈夫離世而熄滅,而是等待著在自己死亡的一刻與丈夫再續未了緣。

但岳慧英的出現,將殘忍的事實帶到故鄉,告訴情深的姥姥,相信著丈夫的姥姥,不得不接受丈夫已經跟另一個真心相愛的女人共渡沒有她的下半生。慧英相信,真心相愛的父母,更有資格於死後合葬,因為姥姥跟丈夫相處的時間不到半年,根本不會有愛的存在。但愛這一回事,真的時間愈長便代表愈濃嗎?愛,就是否只有愛情才能體現出來嗎?

姥姥她雖然沒有法律上妻子的身份,她擁有的是作為妻子的責任。姥姥將自己的生活全都獻給村裏的人,她成為了他們的家人,即使沒有血緣,沒有夫妻之實,但家人的愛比岳家有過之而無不及,難道這不就是愛嗎?

只可惜,這偉大的愛卻得不到法律的承認。在什麼時候,愛變成需要受法律所管制?現代人很喜歡跟一些拍拖已久的情侶說,「都這麼多年,一紙婚書也不願意簽,到底他是不是愛你的?」兩個人的愛,為何需要法律去衡量是否足夠?為何一到某個時候,不結婚就代表要分手?難道結婚後又不會離婚嗎?

愛是一個怎樣的課題,每個人都有不一樣的答案。有些人相信愛會隨著時間變淡,反之亦然。愛情不可激烈一輩子,但亦可以一輩子處於熱戀之中。慧英與丈夫(田壯壯飾)的相處之道,便展現出他們一輩子都處於熱戀之中。可能有人覺得慧英的不講理,丈夫只是處處讓著她才不至於離婚。但是,即使慧英如何頑固,如何不講理,他都會陪著她東奔西跑;女兒說母親不是,他也一一道出慧英的好;永遠沒有忘記當初跟慧英許下的承諾。相對地,慧英看似討厭他的處事態度,卻會不斷吃醋,會為他的舉手投足,會為他的話語,成為一個陷入愛戀之中的女人。他們都為對方著相,卻沒有宣之於口。很多時,愛情逝去,是原於失效的溝通。人總以為,相處久了便能摸清對方的思緒,自以為事地「處處為對方著相」便是對對方好。卻不知道,這種「我以為」往往是最傷人心的舉動。就像女兒薇薇(郎月婷飾)以為男朋友的舊情人懷了他的孩子,更把所有積蓄都給了舊情人。薇薇氣得差點要跟男朋友分手,又或失去理智想借結婚去綁住男朋友。這都是沿自兩人沒有好好溝通。到最後,我們知道孩子不是他的,積蓄都只是為了打發舊情人。有時候,事情原不是那麼嚴重,但在沒有溝通的情況下,事情往往會向最懷的方向發展。

愛,並不是複雜的東西,但也決不是簡單的課題。《相愛相親》中各人的故事,是張艾嘉給觀眾一堂愛的學習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