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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請政府不拖延 立法保障性小眾

(香港同志遊行圖片)

2017年香港同志遊行完滿結束了,「轉風執位 歧視歸西」是次遊行主題,代表新回合的開始,希望能盡快落實保障同志獲得平等權利的法例和政策。而今次遊行人數為歷屆之冠。是次同志遊行,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亦在法院道大樓懸掛六色彩虹直幡,並有歐盟辦事處及13個國家領事館的派員參與以示支持,作為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卻拒絕應約。

其實有關的訴求並非一時三刻,同志平權在香港爭取了多年。當亞洲其他地區已改善國內的同志權益時,而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大都會,但有關保障性小眾的權利卻是十分保守兼裹足不前,甚至沒有因應社會進步而積極重新審視現有的法例。例如在性別歧視條例當中,當中對性別的定義是男性及女性,導致部份其他性別人士未能涵蓋於保障範圍內。

近年社會對性傾向歧視立法,似乎有著更大的關注及不同討論。而政府在性小眾平權的議題上,一直也是保持著曖昧態度。於2012年時,同志平權議案曾在立法會上辯論,希望政府能就著平權進行諮詢,但可惜在分組表決下全被否決。在社會當中,有部份公眾人士用「逆向歧視」一詞表達關注,並不同意 LGBTI 人士面對嚴重歧視,並相信教育及指引較立法會更為有效。

如教育及指引有效的話,為什麼殘疾歧視條例及性別歧視條例需要存在呢?筆者認為,應雙管齊下做好公眾教育及立法才是最有效保障受歧視的人士。教育是為了讓社會學習及實行某些的價值觀,但社會上必會有一些堅持己見的人。這時立法就做到一個安全網的效果,保障相關人士免受歧視,亦能有「帶頭」的作用,否則即使再做更多的教育工作,也只會淪為「無牙老虎」。

在2016年香港中文大學性別研究中心,推出了一份有關立法禁上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報告。當中指出有過半數的受訪者表示完全同意或同意,應為不同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人士提供法律保障免受歧視,亦指出多年的公眾教育,對清除歧視的效用不大。由此可見,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其實已經有一定的社會共識。惟報告推出後,政府也沒有積極採取任何諮詢,實在使人感到失望。

即使現時政府有就著性別身份認同進行立法諮詢,但筆者對政府態度亦感到膽憂,因為當香港奪得全球最大型的LGBT同志運動會(Gay Games)2022年主辦權時,特首林鄭月娥以「我是天主教徒」身份將同運會與同性婚姻混為一談。在接受港台訪問時,林鄭指港台聽眾亦未必支持同運會,當對方反駁時,卻說港台冇人聽。由此可見,在性小眾的議題上,政府仍保有不積極,甚至「搬龍門」的態度,無視社會對平權的支持。

筆者認為現有已有一定的社會共識,能就著性傾向歧視條例進行諮詢及立法,促請政府能參考不同研究報告及世界各地實際執行的情況,並認真地聆聽社會聲音,不要只聽部份言論及以個人宗教信仰原因,漠視社會不平等的現象。

怪獸
2017-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