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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賢智庫「港獨爭議研討會」(一) 陳祖為:國際法不支持獨立,不過有但書

葉劉淑儀創立的匯賢智庫,舉辦「港獨爭議研討會」,邀請各方發言。陳祖為教授的演說最具識見,茲以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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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教授甫發言便斬釘截鐵,毋須討論有沒有言論自由討論港獨。「依個問題都駛討論?我覺得一定有。」

「不如儘快進入實質內容,討論應唔應該港獨,更加直接了當。」

陳同意港獨在現實上不可能,但不等於討論就此了結。

支持者或認為將來時局會變;或主張他們有應然的權利爭取獨立。故陳著眼於法理和道德,探討獨立的權利能否得到證成。

陳先辨別「權利」的兩大層次,一種是別人不得妨礙的權利;一種是別人應該肯定的權利。

分離的權利也有以上區別,前者是各國不得干涉;後者是各國給予承認。一地能否獨立,內外層次都要兼備,對內有實質控制;對外獲國際認同。

揆諸文獻,陳解釋國際法主流俱不主張分離權利,甚至抵制。聯合國憲章多強調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外國不應干涉。

一地能夠獨立,可能是雙方和平分手;也可能是單方面分離。國際法固然不會介入前者;然而礙於主權,也不會對後者施予援手。

儘管《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內有「民族自決」,但卻失之籠統,甚少發揮作用。即使偶爾生效,亦多用於殖民地與宗主國,在雙方同意下分離。
職是之故,國際法僅於下列情況接受獨立:

一、非殖化。
二、非法強佔,如昔日蘇聯。
三、國家分崩離析,出現內戰,地區謀求獨立以圖存,如南斯拉夫。

最後仍須視乎政府能否實質控制當地,能否得到國際承認,方可成事。
總括而言,國際法從不鼓吹獨立,力免仲裁分離運動。但亦因此而受詬病,漠視有些地區遭主權國欺壓,卻難以獨立。結果雙方訴諸暴力,不斷升級,衍生災難。

陳教授解釋,一些學者認為國際法應該改革,國家主權並非不容置疑。政治哲學亦然其說,主權應受道德限制,不得肆意踐踏人權。

故陳教授補充最後一點但書:

四、主權國與地區有自治協議,但主權國屢屢破壞協議,令協議失效。該地窮盡辦法亦無法重獲自治。

如是,則當地有道德上的權利要求分離。

然而道德上的合理要求,如何化為制度上的實質權利,迄無定論。所以國際法不利香港的獨派爭取獨立;但亦不接受國家的主權毫無限制。

陳教授說不會遽下判斷。但這幾年來,他觀察到中央和建制首重打壓;二則力推國民教育,冀改變下一代思考。「冒出頭就打壓你,打壓唔到只係暫時冇能力。」梁振英政府一直抱此態度,放棄對話收窄分歧。

「依啲診斷同解決方案,我覺得都唔可行。」他不希望有朝一日,海內都覺得香港在道義上可脫離中國。「如果香港嘅自治和人權變成咁樣,咁係主權國家嘅失敗。」

「當然目前唔係咁,我認為未係。但有冇可能係呢,冇人知道。我覺得執政者應該非常之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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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時段,主持袁彌昌意會陳教授的春秋筆法,微言大義。追問最後一點但書意何所指。

陳祖為教授重申:「香港遠遠未到」,「但有危險嘅訊號」。

「如果中央同港人冇互諒互讓,落實普選,一國兩制唔可以話成功」;而且「一國兩制嘅詮釋不斷改變,亦令香港人無所適從。」

他並補充,即使一國兩制順利落實,國民教育亦難收效。因為各國的國民教育,其實是公民教育。他們有份參與國家機制,投入政治生活,從而衍生權利和義務。然而除了人大選舉,一國兩制隔絕港人參與中國政治。國民教育難以一面維持區隔;一面期盼香港人能像內地人般擁護國家。

陳說若中國步上自由民主法治,港人自會感受到祖國保護,可惜事與願違。「年輕人自然期望自保,通過民主嘅實踐保障自己。」但當民主亦終究落空,年輕人好沮喪絕望,「經過 2017 年政改失敗,轉而追求獨立,依個係無望底下嘅呼喊。」

「我地國家強盛,但唔係走向民主。點樣強調國民教育?我真係唔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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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港大時光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