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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失了格的白衫人員

今天,是朱警司案的經審訊後的判決,法官判他有罪,更要他還押監房過聖誕和生日,朱警司今年才57,又係紀律部隊出身,相信是可以捱得住,不過,這樣的天氣,真的是很難捱,相信監房方面會有特別安排。今年3月,當我知道他會被檢控,我寫了一篇初步的結論,就如我個幾鐘之前講,找不到不入罪的原因。

雨傘運動後,剛好有一位比我年紀細的警務督察退休,和他吃飯時傾起七警和朱經緯案件,他吐了一句,兩單都無得走,終於,經過接近兩年的時間,七警入獄和朱警司被拘捕及被檢控。他告訴我,這兩單案件一定沒有得走就是因為事件引起國際關注,這個也是警察部的特色,在香港,點樣都搞得掂,但去了國際層面,話之你邊個都要落鑊。主要就如監房出了事,若果在內部而沒有張揚的話,一定可以內部處理,但一暴光見報,無人有本事將事件停下來。

再說回朱警司案件,這位退休幫辦就認為,他的舉動是有點過左火,一個白衫落手落腳已經有問題,還要拿起棍來打路人,就算看在警察部任何階層的人員都覺得有問題。紀律部隊所謂白衫人,就是督察級以上,當然,士沙就係員佐級,又著白衫,也算是一個小隊長角色。紀律部隊白衫人,一般是指揮和帶隊的工作,更是每次事件的決策人,因此,要非常冷靜,因為你的下屬是要在你指揮下接受你的命令,所以,任何事件出錯,你就是第一個要接受處分等的人。但也不要忘記,做得好的獎勵你也是大份。在這個賞罰分明的情況下,何其重要。

我在監房做左28年幫辦,所接受的訓練是有別於員佐級人員,尤其是在管理和處理事件方面,所以,當有事情發生上到法庭,白衫的通常都會是第一或者第二被告,視乎階級而定,七警就是如此。通常法官都會講一句,你身為上司,並未有正確執行職務,更沒有阻止下屬作不正確或者不合法的行為。因此,好多時都會罪加一等,判刑都較重。所以,對於朱警司竟然這樣失控的舉動,對於我們這些小隊長來說,是覺得有點奇怪。

可能朱先生真的很討厭佔中事件,對所有他認為是佔中人士都「抵打」,可能他認為下屬打得唔夠甘,要佢老人家出手。但可能忘記了有攝影機這回事,尤其是今天的世界,人人都有帶攝影機(手提電話)出街,一切都盡入鏡頭,真的是百辭莫辯。從鏡頭看到,可能有下屬醒目,輕輕推開他,更取回他手持的警棍,可能實在太遲。這種長棒,在我們訓練中知道,只是防暴隊的一種裝備,但在佔領期間,真的日日都見到,可能我落後於形勢,也不便批評。

最後,雖然是遲來的檢控,但總算是一個事件的終結。也可以從審訊中向被打者得回公道。也希望現時在紀律部隊工作尤其是警察和監房的朋友,唔好當打人係老奉,要找數,輕則內部處分,重則要受靶,不要被大量籌款誤導,受靶唔係講玩,那種失自由的感覺,是沒法用筆墨能夠形容,打人前一定要考慮後果。

從以往的經驗所看過類似的案件判刑,我預測是一年到年半左右,至於他的長俸,我出過很多篇文都講過,當年放生他就是在他退休前沒有進行刑事調查,讓他安然退休,退休公務員一經批准退休,對於犯上刑事案是不會影響他的退休長俸,除非干犯是危害國家,或者叛國罪等,這個也是一直以來的做法。其實當時投訴課還是想內部處理,但警監組織少有的不同意,而他也因為是退休身份,可以拖,拖了兩年多,原則上是對他有利,因為法庭審訊過了這樣長時間,通常對被告都有利,但一條視頻,就如我所講,找不到不入罪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