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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淦、謝陽無罪,立即釋放吳淦

昨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著名維權人士吳淦入獄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同日,湖南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亦宣判維權律師謝陽相同罪名成立,却以「尚未造成嚴重社會危害,且謝陽歸案後認罪悔罪」,免予刑事處罰。

兩人一放一囚,盡顯中共政府逼迫異己之殘酷。事實上,自2015年7月9日全國抓捕維權律師以來,許多律師均被長期秘密囚禁,並施以酷刑威逼。就以謝陽為例,他就曾透過其委託的律師向外發表證辭,表示在拘留期間,曾受長期疲勞審訊、限制睡眠時間、屢加毆辱、死亡恐嚇等對待,逼使他認罪悔罪。今年4月25日,當局公布謝陽會於當日受審,但屆時却宣布無限期延遲,估計是謝陽拒絕認罪所致,到5月8日却忽然開庭,准許謝陽取保候審,但其實仍受到當局軟禁。直到昨日,謝陽才再現身法庭,一改先前拒絕認罪態度,換來免予刑罰。

與此相反,吳淦則拒絕認罪,今年8月,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秘密審訊其案件,並於事後聲稱他已認罪悔悟,然而,吳淦却於今次開庭前向律師表白:「在『偉光正』(偉大、光榮、正確,反諷共產黨)的殘暴統治下,不被『犯罪』都不好意思……一份出自獨裁專制政權的有罪判決書,是頒給民主自由戰士的一座金光閃閃的獎杯」。

謝、吳兩人被拘被控,就是習政權打壓異己最新一輪令人髪指的例證。謝陽為維權律師,一直參與支援失地農民、遭強遷住戶等被侵權人民及異議人士的案件,包括探訪盲人律師陳光誠,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等等。期間備受恐嚇及毆打,謝陽拒不屈服,終在2015年7月全國性維權律師大抓捕中被捕。

吳淦自稱「超級低俗屠夫」,他的屠刀是要伸向制度性的腐朽和不公,以近乎粗鄙的表演行為,強力控訴中共制度的不公,為無權無勢者伸張公義,例如著名的鄧玉嬌案,強姦受害者自衞反抗而誤殺施暴者反被控。吳淦也介入其中,通過網上倡議聚集公眾意見、組織抗議活動及藝術表演表達不滿。這種完全是公民權利的請願行動和表達自由,在中共眼中卻是大逆不道。今次法庭便指斥他「長期引用信息網絡散佈大量言論,攻擊國家政權和憲法確立的國家制度,宣揚用以顛覆國家政權的『推牆』思想……以「維權」、表演「行為藝術」等為幌子……抹黑國家機關,攻擊憲法所確立的國家制度」。

兩件案子值得注意的是,兩人參與維權運動多年,謝陽2011年執業以來,介入不同的維權案件,吳淦也早在十年前便開始他的網上倡議活動,即使不斷受到威嚇打擊,仍有狹窄的活動空間。但是,自習近平上台後,公民空間完全封殺,打擊異己毫不手軟。一方面大規模拘捕異見人士,另一方面以長期羈押、酷刑迫供,要從肉體、精神甚至用家人安危的各種壓力,務要摧毀異議者的意志,迫使其認罪悔罪,更要在庭上充當儡傀,唾面自乾,令中共可以搪塞國際輿論的壓力。此所以,2015年709大抓捕後,被捕者沒有即時受審,一直到一年多後,認罪者才陸續受審判刑或取保候審。反觀吳淦,庭上拒絕認罪,結果便被重囚8年!

其實,中共採用「不認罪,不開庭,不認錯,不輕判」的手段,將政治犯及其家屬折磨。吳、謝兩人之前,就有江天勇、胡石根被逼就範,而秦永敏及黃琦則因拒絕合作,拘禁遙遙無期,秦之妻子則更人間蒸發,與劉霞之「被失蹤」異曲同工!習近平所謂「依法治國」,簡直瀰天大謊!

中共暴政令人髪指,我們對在酷刑下被迫認罪悔罪者深表尊重,對殘暴肆虐下仍不屈者,致以極大的敬禮。習政權以人民為寇讎,動輒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陷人以罪,以文革式造神以愚民造假,只顯示其色厲內荏,害怕人民!

吳淦、謝陽無罪!立即釋放吳淦!釋放所有政治犯!

社會民主連線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大專政改關注組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