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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槽殺人 設計有漏洞?

今年12月22日冬至晚,馬鞍山錦泰苑有清潔工人工作期間誤墮垃圾槽斃命。

根據傳媒報導,2010年,2011年和2017年9月都發生過同類意外,2010年的意外已經死了一位工友。

多次意外,均懷疑涉及清潔工人清理阻塞管道時誤墮垃圾槽。這裏有三個問題,(1)為何垃圾槽咁易塞?(2)塞左後工友有沒有安全的方法清理,不用將身體伸進去?(3)就算工友將身體伸進去,若果垃圾槽口不是開到貼晒地,都不至於整個人掉進去(見攝於錦泰苑意外現場的圖片)。

目前大廈垃圾槽口並沒有設定最低高度,《建築物(垃圾及物料回收房及垃圾槽)規例》(香港法例第123H章)第15條只規定「每道垃圾槽的頂部須高於最高的漏斗的頂部之上不少於300毫米」。

8年起碼4宗同類意外,勞工處和屋宇署怎能繼續視而不見,不去徹查意外是否由於垃圾槽口太矮,並在得出結論前,禁止清潔公司繼續使用類似錦泰苑的垃圾槽,不要工友被迫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