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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拉布的那些年與《桂河橋》

那些年說的是1999年12月,當時立法會恢復《提供市政服務(重組)條例草案》(又稱為「殺局」條例草案)二讀辯論,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以以下一番言論,成功運用拉布策略, 令「殺局」條例草案二讀獲得通過:

「本會的同事,也許除了涂漌申議員外,像我這個年紀的,大概都會看過一齣名為《桂河橋》的電影。該齣電影有數個場面是令人印象難忘的。其中一場是關於一個英國軍官,不知大家是否仍記得,當他知道要他負責炸毀那度橋時,他便想到那度橋是他的同事經過流血、犧牲和長時間而建成的,只是在建成後,被日軍佔用了,所以現在他奉命炸毀那度橋。他經過一番掙扎後,到了最後,也不願意炸毀那度橋。可是,後來這名軍官中彈身亡時,他的身體卻壓在引爆器之上,諷刺的地方便在這裏了。」(1999年12月1日立法會會議紀錄)

相信大家未必會有曾鈺成和涂漌申議員的年紀,未必認識《桂河橋》這部電影,所以先在這裏簡介一下(利申:我也是剛剛才看) 。《桂河橋》(The Bridge on the River Kwai)在1957年發行,獲得了奧斯卡最佳影片等七項大獎,劇情是講述1943年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英軍上校Nicholson和部下被日軍俘虜,負責修建連接曼谷和仰光的鐵路大橋。同為戰俘的美國軍官Shears向 Nicholson提議逃亡計劃,但Nicholson表示上頭落了指令要他們投降,逃走是嚴重蔑視軍令,所以拒絕了。Nicholson是堅守原則的英國紳士,對於日軍大佐齊藤粗暴對待戰俘,拿出了《日內瓦公約》國際人道法來跟齊藤議論,結果激怒了齊藤。修穚任務就像高鐵工程,不得民心, 監管不效,工人怠工,完工日期一拖再拖(但電影並沒有交代有沒有嚴重超支,以及泰緬兩國有否一地兩檢的問題)。齊藤最終因為死線將至(不是聖誕節),只好妥協特赦Nicholson,讓他們不用再做苦力,但要求Nicholson指揮部下,確保大橋在限期前修好,讓日軍「高鐵」如期通車。

另一邊廂,美國軍官Shears成功逃脫,但在返美期間遭英軍徵用,行動目標是炸毀桂河橋。行動期間,他們發現桂河橋被修造得十分精良,顯示了在Nicholson領導下英軍的質素。Shears等人已成功在大橋底下裝好炸藥,準備當日軍火車經過時就炸毀大橋。Nicholson得知消息後大為震驚,出盡辦法阻止以保護自己的心血。如曾主席所言,諷刺的是最後Nicholson被殺,並且錯手毀了桂河橋。

18年前曾鈺成反對「殺局」,卻以保護同事心血為由,以桂河橋故事拉布支持二讀,最後卻因此令「殺局」條例草案通過二讀。不知道曾主席覺得諷刺是否因為這個原因?還是心裏暗自覺得功得圓滿? 18年後的今天,重溫這個故事,充滿寓意。基本法、三權分立、立法會等制度都是香港的桂河橋,香港議會的議事規則保有英國議會的優良傳統,環環相扣,權力互相制衡,可是在回歸後,香港日益赤化,大家曾用血汗努力建成的桂河橋不知道能否保得住。不過相信沒有人希望自己與Nicholson同一命運,殺死了Shears,高呼"What have I done?"後,自己也性命不保,不但事與願違,更天意弄人,親手炸毀了桂河橋。

昨日,葉劉淑儀議員在調查領展的時候鶴立雞群,今日又是建制派少有有發言的議員,不禁為她拍掌,由衷欣賞葉太的勇氣和獨立性,幾經民主選舉的洗禮,果然是不同凡響,做戲又好,補鑊又好,最起碼說得出做得到。希望葉太這次能力挽狂瀾,汲取去年醫委會的教訓,帶頭請廖長江議員收回一籃子修訂,與非建制派議員好好溝通,把沒有爭議和有爭議的修訂分開提出,不要再浪費雙方的時間與消耗市民對議會的期望了。

「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建制派坦言修例並不能根本性地杜絕拉布,那麼CHUR盡加急開會的意義在哪裏? 作為普通市民,看在眼內,只覺立法會愈加無稽「小學雞」。公道在人心,心水清的市民都知道,拉布的起因是政制不公,權力不均,議會無法真實代表民意有效監察政府。在政制還未能妥善改革時,議會要重拾秩序,關鍵不是修改議事規則,而是每位議員對立法會議員身份的自我尊重,以及各黨派間的互相信任。以曾主席與葉太的議政經驗和人生閱歷,應該不會毫不覺得這次的部分修訂如呈請書人數、DQ後補選前加會修規、十五分鐘發言時限等手段是過猶不及,勝之不武和招人話柄吧?可以的話,好好勸一下始作俑者臨崖勒馬,看建制派的議員,雖然很多都沒有發言,但都累了。以同理心換位思考,不難理解雙方的立場,各有道理,但維護少數派的利益和權力是多數派應有的風度,恃著形勢比人強乘人之危實在道理有虧。而且在DQ事件上,曾前主席也發表過「先等法院作出裁決,否則主席就是越權」的言論,為何這一次的議規修訂,在同樣有可能違憲和司法覆核等不明朗因素下卻不贊同先等法院裁決再作表決,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做人天真一點其實是在讓步,是因為仍存一絲寄望。一念之差,若把這丁點信任都撕破,令社會進一步撕裂沉淪的責任誰負得起?梁振英曲線鼓吹港獨的方法已神憎鬼厭,聲稱要修補撕裂的林鄭月娥不會笨到以所餘無幾的民望作賭注重蹈覆轍吧。

容我把曾主席十八年前的發言稍作修改為此文作結,括號為有修改部份。「既然這是一個重大的問題,大家(有可能)把它視作憲制上的改變,最少是(議事規則)的重大改變,我們是否應該讓(所有議員)和公眾有機會清楚知道,有過甚麼爭議,希望有甚麼改進(…如果非建制派在這個階段不阻止表決)的話,這頁辯論便會立即終止,我們(以多年建造的桂河橋,便會遭受破壞)。」建制派應收回廖長江提出的一籃子議事規則修訂,顯示出作為多數派的善意和風度,支持其他合情理的修訂,不應不以身作則,應帶領立法會重回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