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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浸大校方將學生停學

我們是一群大專學者,亦是學術自由學者聯盟成員。

日前有浸大學生因不滿普通話豁免試與校方承諾準則不符,而在浸大語文中心抗議引發衝突,最後浸大校方將其中兩位學生停學,我們並不贊同浸大校方的處理手法,理由如下:

紀律聆訊不應未審先判

首先,浸大學生輔導長鄧裕南根據《學生紀律處理程序》第10.1條(「對學校成員的安全構成危險」或「對學校設施的中斷使用構成持續的威脅」)指令兩名學生停學,但據學生會現場影片,抗議行動並無造成任何人員受傷或物件破壞,對學校運作影響非常有限;學生會會長劉子頎同學事後亦已就其粗言兩次公開道歉。校方既已對有關學生召開紀律聆訊,不應未審先判將兩位同學停學,影響其正常學習。

議題不應被轉移視線

其次,在某些媒體渲染之下,參與抗議的學生被塑造成「對師長粗言穢語,不尊師重道」,卻忽略引發是次事件背後的原因,是學生就普通話畢業要求的訴求一直得不到校方積極回應。

我們認為校方不應將事件抽空,選擇性將劉、陳二人重罰,使學生陷於危難。我們呼籲校方應尊重學生意見,不再以官僚程序拖延學生訴求,盡快就處理普通話之考核要求訂立清晰時間表。

浸大學生對校政事務提出意見,是希望推動大學進步。正如錢大康校長去年在專訪中亦提及,大學生看到不公義需要發聲,如果學生驚恐,對不公義不再發聲,這是香港最悲哀的發展。而令人擔憂的是,今次浸大校方正正就是朝著這個悲哀的方向發展。

在此,我們促請浸大校方:

1. 暫緩對劉子頎同學及陳樂行同學「暫時停學」的決定,同時確保兩名同學的人身安全,和在「紀律處理程序」中得到公平對待。

2. 從速檢討本地學生普通話畢業要求,正視學生訴求。

3. 尊重學生運動的自主及表達自由,不能藉停學或其他不合理手段作為打壓學生會及學生運動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