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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眾志倡民主自決違一國兩制 選舉主任「解釋」:周庭非真心真誠擁護基本法

指眾志倡民主自決違一國兩制  選舉主任「解釋」:周庭非真心真誠擁護基本法

(獨媒特約報導)已報名參選港島立法會補選的周庭被選舉主任指基於她的政治聯繫而取消資格。身兼東區民政事務專員的港島地方選區選舉主任鄧如欣附上通知書「解釋」,文件題為《決定候選人周庭的提名為無效的理由》中列有十一點。獨媒細閱文件,發現鄧如欣取消周庭參選資格的主要理據,是基於她的政治聯繫為倡「民主自決」的香港眾志,即使她已簽署確認書,但仍認為她「沒有真心和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意圖」。

周庭在報名時已簽署確認書,而鄧如欣也在通知書附頁第1、2和9點承認,周庭在報名時已提交「表明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以及簽妥「清楚明白和擁護基本法相關條文」的確認書。但她表示,簽署確認書「只屬其中一個需要考慮的相關因素」,基於有關周庭和香港眾志的政治聯繫」,故相信周庭非「真心及真誠」擁護《基本法》。

在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羅冠聰代表香港眾志參選港島區,當時他拒簽確認書,但成功「入閘」,最後以50,818票成為第三高票當選人。鄧如欣在通知書第10點強調「每宗提民個案都必須獨立處理」,解釋指她「考慮了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之後的發展」,包括人大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也在考慮之列,而釋法全文第三點中列明:「宣誓人拒絕宣誓,即喪失就任該條所列相應公職的資格」;此言或有暗示姚松炎將同被DQ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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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庭曾多次在公開場合重申「香港眾志不提倡港獨」,但在通知書附頁第3至8點中,鄧如欣對周庭所屬政黨「香港眾志」有質疑,更列明由香港眾志的網頁中顯示其「最高綱領」為「民主自決」,並特別引用香港眾志刊登在明報有關其自決運動路線圖的字句:「為著體現「主權在民」的理念,我們同意公投應該包括獨立和地方自治等選項......」,所以相信香港眾志所倡議「民主自決」的綱領,違背《基本法》實施「一國兩制」的原則。

此外,鄧如欣在通知書附頁中羅列了周庭過往在香港眾志的角色和擔任的職位,即創黨成員、副秘書長和常委。她提到「是否填寫政治聯繫一欄全屬自願」,但周庭則選擇明確表態。又指她「沒有與香港眾志解除聯繫」和「新聞並無顯示她已改變意向或放棄對該主張的認同」。言下之意即是,鄧如欣認為若周庭與香港眾志割裂,並指自己放棄「民主自決」的主張,或能成功「入閘」。

記者:麥馬高、李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