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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城市是為了延長4秒綠燈嗎?

文:Jackal@HelloWorld!

日前運輸署在北角渣華道26號的行人過路處試行智能綠燈延長裝置,長者或殘疾人士可透過個人八達通,在智能裝置上拍卡,隨後閃動綠燈信號將由原來的12秒延長至16秒。先不論價錢,4秒是否足夠一個長者拿出個人八達通已經是一個問題,然後長者又要費時將手中的八達通放回袋中。如果行人只是需要更多時間過路,為不一切從簡,要麼增設一個16秒的按鍵,或者直接將綠燈時間延長至16秒呢?運輸署指每個過路處需要安裝成本50萬,此外筆者估計使用八達通系統,亦可能涉及支付八達通公司一定金額的合約費用。為了添加一個無謂的功能在公共交通燈上,動用公帑支付私營企業,有不符合公眾利益之嫌。

另一支智能交通燈位於觀塘海濱道,這組交通燈有拍攝功能,發現有行人站於黃格內就等於按下行人過路燈的黃色按鍵,交通燈會盡快轉成綠色。不過由於效果不明顯,所以行人都難以察覺智能交通燈在發揮作用。

其實智能城市並非只為交通燈,而是為方便整個社會運作而產生。很多時候民間或商家的創造力比政府的投資有效得多。如環保人仕為鼓勵自備水樽及尋找飲水地方以用家提供數據而產生的「撲水」手機應用程式,另外 g0vhk以政府網上資料建立的開支預算問題書面答覆搜尋器,還有公共交通工具自行研發智能系統,如車站的班次資訊牌及手機應用程式等等。

由此可見民間的創造力本身已經非常足夠,只要有開放充足數據,社會及民間就能推動創新科技。政府的責任並非投資智能城市,而是發放數據,及鼓勵資訊擁有者收集數據並公開,以促進智能城市發展。又例如在批地時要新建的樓宇及停車場開放停車場資料,公共運輸工具專營權續牌時有否將開放班次資訊及接納更多無現金付款方式定為續牌條件,甚至開放各區道路資訊、回收箱位置等等,每一個看似簡單的資訊都能為智能城市發展出力。

政府與其發展智能交通燈,不如實際地面對各項公開資訊的需求,才是發展智能城市的正途。

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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