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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秩序與治安」,香港其實有幾「正義」?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早前宣揚「「世界正義工程」早前公布香港的「秩序與治安」在全球一百一十三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四,警隊功不可沒。」[1][2] 驟眼來看似乎報告認為香港依然是一個公義社會,但報告的實情又是否如張建宗所表達一樣?「秩序與治安」(Order and Security)的評分又是否與警隊有關?

首先,所謂的早前其實已經是2016年的事,而且2017年的報告也於幾日前發表。在兩份報告中,香港的整體評分排名都是16/113。但實際上,兩份報告對香港整體的法治和公義的水平有很不一樣的描述。

「世界正義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3] 每年都會為全球一百一十三個國家和地區的法治水平作出評分,以一分為滿分。評分考慮九個範疇[4]。參考兩份報告就會發現香港在「開放政府」(Open Government)、「廉潔」(Absence of Corruption)、「基本權利」(Fundamental Rights)、「監管執行」(Regulatory Enforcement)、和「刑事司法」(Criminal Justice)這五個範疇的評分下跌。香港在「開放政府」、「民事司法」(Civil Justice)、和「刑事司法」這三個範疇的排名在富裕國家中只屬於中等,而「政府制衡」(Constraints on Government Powers)和「基本權利」這兩個範疇在富裕國家中更屬於低等,排名分別排是27/35和29/35。相對於2016年香港只有「開放政府」和「基本權利」這兩個範疇被列入富裕國家中的中等,2017年香港的正義水平明顯下降。

香港於「政府制衡」的排名下跌最主要是由於「對政府的獨立稽查」、「對政府官員的不當行為的懲罰」的分數下降。報告亦指出香港紀律部隊與立法機構成員的廉潔程度圴有所下降。而在「基本權利」方面,「平等待遇」、「生命與安全」、「正當程序」、「私隱權」、和「勞工權益」的評分都直線下滑。當中「生命與安全」、「正當程序」、「私隱權」的跌幅更達到0.1至0.14分(一分為滿分)。但報告中也指出宗教、表達、和結社的自由均有所上升。而在「民事司法」與「刑事司法」體系中的「平等待遇」的評分圴有所下跌。評分更顯示出政府對司法制度的干預加劇,而違反程序公義的情況也有所惡化。

雖然香港過去一年多個範疇的評分都有所下跌,但香港的整體排名不變主要是由於「開放政府」的得分有所上升。這是由於政府在公開資料、公民參與、和投訴機制上都有改善。而「監管執行」與司長大讚的「秩序與治安」這兩範疇的評分也有所上升。對於警隊對香港的「秩序與治安」是否功不可沒,大家可通過了解這一範疇的三個分項而有所判斷。這三個分項為「罪案率」、「內亂」、和「暴力抗爭」。筆者認為觀乎這三個分項的性質,警隊固然是對「秩序與治安」,特別是「罪案率」有所貢獻,但香港市民的表現可能是更重要的因素。

筆者認為香港的法治水平正在走下坡,特別是在對政府的制衡和基本權利方面。如不是因為政府於過去一年於公開資料上有所改善,香港的排名勢必下跌。而這又再一次突顯政府如何選擇性地發播信息,於公眾和社會中製造不同的假象去蒙騙市民,公眾實在需要警惕。

[1] 港台
[2] 筆者認為「世界公義計劃」的譯名更合適。
[3] 「世界正義工程」是由美國大律師公會聯同二十一個團體所推動的運動,旨在於世界強化法治。
[4] 考慮範疇包括 「政府制衡」、「廉潔」、「開放政府」、「基本權利」、「秩序與治安」、「監管執行」、「民事司法」、與「刑事司法」。

原刊於《立場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