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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對強制留宿政策司法覆核案判決之回應

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對強制留宿政策司法覆核案判決之回應

香港政府於2003年起實施「強制留宿政策」,規定來港工作的外藉家務工必須與僱主同宿。去年有一名菲律賓藉家務工入稟高院,就此項政策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入境處限制外藉家務工留宿的政策違憲,令外藉家務工易受剝削、虐待和歧視,並違反《入境條例》、《基本法》和《人權法案》。案件今日由高等法院法官頒下判詞,裁定申請人敗訴。本會對法庭判決感失望及遺憾,並要求政府應對強制留宿政策作出檢討,儘快取消此項規定。

法官於判詞上指,本港勞工政策的原則是保障本地勞工就業機會,若容許外藉家務工外宿則對本地家務助理勞工市場造成競爭,有違政策原意,並擔心會因而造成社會負擔。我們對法庭單方面接納政府觀點,而忽視政策對外藉家務工造成的歧視及剝削感到失望。我們認為在實際情況上,目前的強制留宿政策與保障本地勞工就業並無直接關係,更使僱主及外藉家務工雙方無奈失去選擇外宿與否的權利與自由。

本地僱主聘用外藉家務工,主要是為了以固定月薪獲得全職的家傭服務,而不是因為她/他們留宿與否。即使僱主有外藉家務工留宿的需要,亦應由僱僱雙方自行協商安排,而非由入境處作硬性規定。現時本港的家務助理,本身已極少以全職、月薪的方式作出聘用,因此與外藉家務工的工作性質已有明顯區分,亦難以造成競爭。

而且,法庭亦無視了強制留宿政策對外藉家務工所造成剝削,並增加外藉家務工遭受虐待或勞役的風險。不少關注外藉家務工的組織曾就強制留宿政策作出調查,顯示強制留宿會助長外藉家務工受到虐待、不合理的工作與及居住待遇。這些調查亦發現,外籍家務工在香港被僱主安排於不合宜的住宿環境的問題十分普遍,有部份僱主更沒有依照標準合約所訂明的條件提供床鋪,而強制留宿政策使外籍家務工必須忍受參差的住宿環境,令很多外藉家務工被剝奪私隱和基本生活條件。

與此同時,強制留宿政策亦令外藉家務工的工作及休息時間難以區分,令她們受苦於長工時,甚至連一周一天休息日,都會因為強制同住而被剝削。而強制留宿政策亦使外藉家務工即使受虐打、勞役,亦落入被軟禁無異的處境,無法離開僱主居所甚至接觸外界。

Erwiana事件絕非冰山一角,而是在強制留宿政策下,外藉家務工面對的普遍情況。法庭的判決上指沒有證據顯示政策會增加外藉家務工被虐待或勞役風險,是漠視多年來不同的調查研究和實際例子,更脫離外藉家務工的現實處境,維持外藉家務工所面對的不人道待遇,繼續使她/他們被逼在「現代勞役」的工作條件下生活。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移民公約》中亦要求各國平等對待移民工,使移民工與本地工人的工作待遇受到相同保障。國際勞工組織於2011年頒布的《家務工公約》亦列明政府應確保家務工可自行與其僱主進行商議是否在僱主家留宿。而強制留宿政策則視外藉家務工外宿為違法,完全違背國際社會對外藉家務工工作條件保障的標準。

我們對今次法庭所作出的裁決十分失望,並會繼續要求政府必須修改禁止在外留宿的條例,以及制訂具體政策確保與僱主同住的外藉家務工擁有合理的居住環境。政府亦應負起落實執行和監察的責任,確保外藉家務工享有私隱、自學、融入社會、休息時間及個人生活的權利。從而進一步確保外藉家務工擁有安全工作環境,平等及有尊嚴的社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