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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在污托幫與烏托邦之間(二)

拾荒者——在污托幫與烏托邦之間(二)

究竟我們看不看到拾荒者在社區的價值?在提倡管理主義行政主導的社會系統裡著實不太重視,為了讓複雜的社區運作能以簡單的手段來操控管理,以法治、規則及形象這些意識形態的符號推砌出重重的社會秩序,方便管理一群手無寸鐵,在法例中視執街上紙皮(垃圾)是犯法的拾荒者。在法律的角度他們觸犯了法例中的簡易治罪條例(第4條第32款)及《公眾衛 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政府和回收業界口頭上認同他們對社區進行環保回收工作的貢獻,但實則上沒有為他們去討論具體的權利與保障。

拾荒工作不被認同,所以工作處境完全沒有任何部門或人事去關注,工作環境安全度差(被偷竊﹑交通意外﹑被驅趕票控等),面對市民與食環執法人員的驅趕,每天都像過街老鼠般生存在城市裡。幾個星期前,葵盛區的拾荒者陸姐又再一次因被驅趕清場而與清潔工友發生衝突。

長期拾荒的陸姐有時會設定多個固定的盤據點,目的在於有效率地收集商舖棄掉的紙皮,筆者稱這段時間為處理回收物料的「過程中」,而食環執法人員往往在收到投訴或對拾荒者的微言時,在發出警告及貼出告示後,在這個處理紙皮的「過程中」,執法清場,清走街坊的紙皮及私人物件,誰來協助清走別人的財物東西呢?

當然就是一群清潔工友的配合,陸姐因分身不下,來不及趕點被清場的位置,結果用來維生的鐵車被充公,辛苦收集回來的紙皮亦被沒收,陸姐若要拿回鐵車,需要向食環職員錄取一份口供,再加上一張罰款1500元的票控罰單,才能夠拿回鐵車,而紙皮就會給清潔工友當垃圾般清理不能取回。陸姐眼看自己的財物被沒收,怱怱趕到垃圾站要求工友交還,可惜因為已被政府充公,街坊在情緒激動下與工友發生一些肢體碰撞,陸姐在過程中碰跌地上,也扭傷了腰間。

陸姐氣忿難平,決要投訴和發聲,誓要讓多些人知道她的遭遇。於是我們聯同立法會議員助理一起相約食環的執法人員,希望能製造一個機會讓陸姐和執法人員對話。那天約齊兩邊的持分者,在垃圾站食環署的辦公室坐下詳談。在交流過程中,陸姐分享為何工友可以拿了充公的紙皮去賣,她是從街坊的口中得知,雖然沒有任何証據証明,食環職員也接受投訴,並承諾予以跟進。

當我們討論到有關針對拾荒者阻街的執法程序時,我們表達街坊是正在執拾整理紙皮的「過程中」,執拾的過程未完成,能否在這過程中能重新修訂拾荒者的友善執法指引,並推動拾荒者配合街道暢通不阻街的要求?

食環職員坦誠透露,他們只是依法辦事,事實上他們未有收過有關針對拾荒者執法的措施,在內部對於處理拾荒者的狀況亦甚模糊,大家都未有具體的共識,而且,他們也知道亦認同拾荒者與清潔工友的關係是唇齒相依,沒有拾荒者,回收物料自然是工友處理,會令工友的工作量百上加斤,但當需要執法驅趕拾荒者時,清潔工友又夾在執法清場與伙伴互助的張力底下,實在是「好難做」!職員甚至希望這種矛盾能夠改變,鼓勵我們與食環高層商議有關的執法措施如何更友善。

雖然,這次的對談未能討回陸姐的一個公道,鐵車未有拿回紙皮又白白失去,但透過這次對話,在權力與弱勢之間產生了一份體諒與共鳴,食環職員對陸姐的肯定又對僵化執法的無奈,陸姐對工友與職員的不滿又需要聆聽執法人員的苦衷,事情仍需要持續的跟進但卻在此刻打開了缺口,大家都希望情況可以改變是更好,改善是令大家雙贏的。

社區正需要更多這種對話,讓無權無勢的人得以發聲表達,也讓有權勢的虛心聆聽和分享立場,縱使大家的理念和想法盡不相同,大家仍然願意透過對話去明白對方多點,知道事情與程序的始末多點,當我們彼此建立的同理心多點,求同存疑,多元接納的空間會醞釀起來,污托幫再不是過街老鼠,為人詬病的垃圾蟲,而是烏托邦下,被接受來為政府,為社區,也為市民服務的回收工業鏈中,站在最前線的環保先鋒。

(圖中的不是陸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