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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戴耀廷聲明

聲援戴耀廷聲明

3月30日,特區政府藉答傳媒問,點名批評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指他「發表有關香港可以考慮成立獨立國家的言論感到震驚,並予以強烈譴責」云云。

隨後,香港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及團體立即學舌,群起攻訐抺黑戴教授鼓吹港獨,甚至促請「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嚴正執法,依法辦事」,可謂「一犬吠影,百犬吠聲」,情況恍以「文革」當年的批鬥,惡形惡相,港人本可一笑鄙之。

然而,中聯辦和港澳辦亦不惜赤膊上陣,揚言「堅決支持香港特區依法規管港獨分子與外部分裂勢力的勾結活動」,並指這是「嚴重違反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現行有關法律」。殺氣騰騰,卻充份暴露了其氣急敗壞之餘,更且包藏禍心。

首先,戴教授於3月下旬到台灣出席論壇,先後發表兩次演講,其主旨是說明香港於繼續爭取民主,必須抗衡專制威權統治蔓延,並強調祇有在專制倒台後,香港人才可以在民主制度下自決,考慮到底是否獨立。換言之,他鼓吹的是反對專制,實現民主,在中國實行民主之後,香港人才真正有權決定自己的命運,與「鼓吹港獨」,繆之千里﹗當時的講話直播已在youtube 傳播,又豈容中共政權胡亂編造,罪織罪名﹖

其次,戴教授一介書生,又豈能違反被稱為香港小憲法的《基本法》﹖相反,他既然是公民,就應該享有憲法賦予的權利,不應因為行使其言論自由,表達一己意見而受任何「依法管制」。

其三,若果戴教授要受「依法管治」,那麼,中聯辦及港澳辦,可否列明所依之法為何﹖若無,那除了是謾罵恐嚇之外,何來其信誓旦旦之「依法治港」精神。

其四,「項莊舞劍,志在沛公」,一輪叫囂的意圖,不外乎為重新強立《基本法》第23條投石問路,訓斥林鄭政府加速行事,好自為之,早日將大陸的「國家安全法」移植香港,為打壓異已打造惡法。

其五,若論違憲,則中共僭奪管治共和國的主權,將一黨專政強加於人民之上,無異貨真價實。中國《憲法》第2條列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那就自然由人民行使憲法的權力,普選各級人大代表組織政府,實現其不可剝奪的主權。中共最近主宰人大修憲,將第一條第二款加入「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文過飾非,將其違憲的專政,強加於享有一切權力的人民之上,並將之延伸至香港,這才是港人厭惡其統治,國人反對一黨專政的根本原因,免於專制統治,乃是人民應有之權。

因此,我們重申,我們堅決反對一黨專政,中共必須還政於民。並且抗議它向戴教授抹黑羅織,我們更呼籲香港社會各界勿受其愚弄,切實捍衞言論自由,踴躍聲援戴教授,反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

社會民主連線
2017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