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一地兩檢司法混亂日常

一地兩檢司法混亂日常

1. 一地兩檢條例進入逐條審議程序,議員提問越來越有針對性。除了《基本法》的憲法基礎問題外,一地兩檢條例也涉及很多實際操作的問題,今日就有不少議員提出質疑(例如張超雄今日就問到如果有人躲藏在列車車廂,當列車送到石崗檢查時他便可以繞過中國的出境程序入境香港。同樣問題也可使得高鐵成為走私快線,這點有機會再談)。今次想先和大家討論一個很實際的問題:保障列車安全和港鐵前線員工。

2. 設立「內地口岸區」的其中一個問題,是港鐵職員在月台和車廂內如受內地法律監管,是否等於所有香港有關行車和機電安全以及勞工保障的法律一概不適用。如果是這樣的話,港鐵職員是否會變成無牙老虎,無法保障列車運行會乎合香港的安全標準。對此,香港政府想出了「六項括免」這個說法,即使在「內地口岸區」之內,就保險、安全和勞工等事宜仍然會按香港法律處理。

3. 換言之,「內地口岸區」並不會完全執行內地法律,也會同時執行香港法律,視乎該件事情本身的特質決定。問題來了:當這些保留事項和內地法律有衝突時,或港方和中方人員就某件事情屬於港方還是中方管轄有不同理解是,該等衝突將如何排解?

4. 舉個例,理論上港鐵人員對「內地口岸區」內任何設備會否影響到行車安全都應該有權檢查,但如果有內地人員以國家安全為由拒絕,港鐵人員是否必須服從?到時到底應該是行車安全為先,還是國家安全為先呢?理論上,港鐵人員可以求香港法庭仲裁該件事情或事物是否屬於港方管轄範圍,但高鐵開車不等人,港鐵人員可以叫停列車等待法庭裁決嗎?又,如果中方人員拒絕接受香港法庭仲裁,甚至拒絕港方的任何司法搜證,試問香港法庭又可以如何仲裁呢?如是者,所謂6項保留事項說到底是否形同虛設,多此一舉?無論是港鐵職員或是列車安全在「內地口岸區」是否毫無保障呢?

5. 這些都是很實際也是很嚴肅的問題,也是未經立法會充分討論的問題。不過,草案委員會主席葉劉淑儀今天卻把議員的提問時間縮短。立法會是用來監察政府的,現在面對如此不清不楚的條文,葉劉淑儀卻要幫政府快快過關,連問清楚也不可以。她到底有多尊重自己的立法會議員身分呢?

6. 「六項括免」的漏洞只是一地兩檢帶來眾多司法混亂之一,尚有中國偷渡來港的問題(如潛逃貪官),香港偷渡去中國的問題(如逃避國際追捕的恐怖分子),還有兩地走私問題(車廂偷放象牙製品,然後石崗提取避開西九邊境),真係數都數唔完。不可一,不可再,請向西九一地兩檢說不,向支持西九一地兩檢的政黨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