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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是今天官員應有態度

楊局長是今天官員應有態度

這兩天,因為教育局楊局長在立法會的一番話,惹來全港傳媒,包括像小弟般的網上阿叔都要來招呼下佢。很多學術上和歷史上的分析大家都聽過,我要講都可能執人口水尾,所以,我將會轉述其他人的對他的批評。我想講的就是,為什麼年紀和我差不到十年的楊局長,所領悟到的東西和我差很遠呢?

楊局長認為,中國一直都有香港主權,而只是在行使方面沒有做到,因此,不應說成收回,若以此推斷之下,也不應該是回歸或者主權移交。其他都不說了,就說這兩點。我不知道楊局長推算到那一年,因為,他口中的中國應該是中華人民其和國,這樣的話,1949年開始,就應該屬於中國,因為1949年之前,中國就是中華民國,即就是只能算就是1949年開始。

我是50年代中期出生,先父是解放之年逃到香港,無論是什麼原因,他都要經過一條中英邊界過來,因此,從先父到港的時候,香港已經是由英國管治,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時候就完了國共內戰之後,中國人就開始逃離中國,而非現時大陸歷史所講,來港就業,而先父到港是要另取身份證,這張身份證就如一張出世紙。

那些年來了香港的人,從此和中國大陸沒有關係。因為,先父若要再上大陸,是要用證件過關。這個就是證實了兩個主權的存在,若果是主權是中國的話,他大可以讓香港人上大陸而無需要證件,那就是要設立邊界的原因。到了1973年,正藉是文化大革命,另一位家人因為受不了要下放的原因,也逃來香港,是用偷渡方式,比先父輩的人更艱難,因為,大陸方面會拘捕這些偷渡者,更有開槍示警,可能誤殺偷渡者。

另一位親友,也是同樣情況下想到香港,但被抓回,三次之後,就放棄,每次被抓都要坐監,十五天到一個月,記得我還上去探他,要買點底衫褲給他換。當然,今天這位老哥就從不談當年事,更是習大大萬歲,也說了香港人真的不知道幸福,但他也忘記了當年為什麼要逃來香港。而成功逃港的親友,改名換姓,不敢透露真實姓名,就這樣生活到今天。

另外,楊局長都是公務員出身,是政務官,更加沒有理由不知道,「英王制誥」(Hong Kong Letters Patent)是怎麼一回事,我就這樣的提醒楊局長,這個也即是「香港憲章」是香港在英國殖民時期的重要憲制性法律文件,為王室制誥的一種。當中的21條條文授予香港總督權力,能夠掌控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而這些機關並無任何制衡港督的權力,而王室對香港總督和政府有絕對的控制權,確立了香港所有權力集中在總督,使總督能高效率施政的殖民地政體。

1843年4月5日,為了給予英國政府對香港政府的統治提供指引,英國女王維多利亞以皇家特權立法的形式頒發「英王制誥」及「王室訓令」,並於同年6月26日在香港總督府公布,根據前者,香港成為英國皇家殖民地;香港殖民地政府和定例局則根據後者成立。英國國王對兩份文件都有絕對權力隨時更改,而最後的版本內容主要確立香港總督的職權、授權設立行政局與定例局(其後改稱立法局),以及王室對港督和政府的控制權等等。於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後,地位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取代。

相信楊局長都知道,香港駐軍是英軍並非解放軍,因為主權移交,英軍要撤離,所以,根據基本法規定,解放軍將會接手英軍對香港作防衛,這個又是兩個主權的不同,又或者簡單的說,九七年之前,香港就是英國管治,再根據條約,英國是有香港行使主權達一百年,還比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更早。

在過去幾年來,我都批評香港政府官員在公開言論時有點奇奇怪怪,有點荒腔走板的感覺,我曾經講過,可能好多官員沒有受過訓練,但原來我都是錯的,因為,楊局長是典型公務員出身,更是港英政府的培育長大的政務官,只是因為政治原因,講的東西,連自己都解釋唔到或者唔明白自己講左什麼東西。

我只是一個退休的阿叔,沒有多大的學歷,只是在政府工作過三十多年,更沒有做官的經驗,但很多事情,是非常清楚的,就如今天楊局長所提到的收回和主權移交,這些事情都有文憲和實際發生,不能生安白做。再看看,楊局長是負責教育方面,這點就解釋到,原來這個完全是政治任務,只要你看看他的孩子讀國際學校就更清楚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