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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說農》:從農業角度看「土地供應」方案

《在地說農》:從農業角度看「土地供應」方案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諮詢方案中,一個備受關注選項是「利用新界的私人農地儲備」。很遺憾,這個打正旗號發展農地的方案,政府沒有多少理會對本土農業的影響,小組的諮詢文件中也僅用一兩句輕輕帶過。社會大眾的焦點,主要也放在官商勾結議題上。

我們只要用常理推敲一下:提出一個大規模改變農地用途建議時,是不是也應該問問農業組織、農民的意見?

社會上支持這方案的理由,大致有下列幾個:

1. 這個方法能較快釋放土地;
2. 已被收購的逾千公頃農地,發展商怎也不會讓它「農地農用」。即使不發展,農民也沒機會用到;
3. 農業可以朝高科技發展,不一定需預留大量農地;
4. 香港的活躍耕地僅約700公頃,沒必要保留數千公頃的農地面積。

坦白說,提出這些論點的人,大多對農業運作沒甚麼認識 (恐怕他們也沒興趣深入瞭解)。作為業界中人,這時也希望提出一些實際情況及建議,以正視聽。

先講第一點「較快釋放土地」。這其實沒甚麼好談,這論點成立的前提是「發展商是較容易談判的對象」。如果政府提出這論點,即間接認同背後存在重大「官商勾結」隱憂。

第二點「發展商不會讓囤地回歸農業用途」,表面上它是事實,但我們不要低估這方案帶來的惡劣影響。一旦這合作形式被確認,無疑代表發展商苦等多年的願望終於「守得雲開」,新界囤積農地情況肯定將進一步加劇。現時政府部門對新界非法填泥已經「無心無力」,憑甚麼讓人相信這方案的後遺症能得以控制?

至於第三點「高科技化」,是許多外行人拋出來嚇人的。農業與工業一樣,存在有許多不同模式,彼此關係並非以此代彼。政府及部份社會人士提出的水耕等運作形式,的確可以在棕地、復修堆填區上發展。但以它來取替常規或有機的「在地農業」,只是一廂情願想法。優質農地的水土資源,是珍貴而難得的天然遺產,在規劃土地用途時,必需慎重考慮這一點。(最經典的愚蠢例子,是早前有所謂「智庫」提出的「三角短傳」方案)。

第四點「發展農業也不需要四千公頃這麼多吧!」,應該是最關鍵的重點。我雖然是業界中人,但也同意農業並非大晒,社會各界也可能有其他意見。但必需指出的是,香港現時的農地供應,是口惠而實不至的;數字上有四千公頃,但實際上農民能接觸到的,三成也沒有。農地不能農用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囤地、丁屋、違規發展、配套不足等等。現時,許多農民想找一個合理租值的三年租約,也非常困難。如果政府進一步放寬農地改變用途,增加地主對農地發展的期望,間接效果只會是趕絕本地農業的生存空間。

政府2016年1月提出新農業政策時,其中有「農業優先區」構思。如果處理得宜,這或許是個對口的解決方向。可惜這政策一直以龜速進行,兩年多過去了,現在才找顧問公司去做研究。然後又推說面積很大,研究也要花好幾年。恐怕真正有具體政策時,前後或已擾攘十年了,政府是否想等所有農地給人囤積、填泥後,才提出保護農地的政策?

真是奇怪的邏輯。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由成立、諮詢至提交初步報告,可以在15個月內完成(2017年9月至2018年底),「農業優先區」政策只涉及農地規劃,難度會比全港土地供應問題複雜好幾倍?是不能做,還是不想做?

自問不算是激進派,但現時專責小組提出方案時,完全沒有關注、回應本地農業面對的難題。作為業界中人,除了反對,根本別無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