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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電價:好政策慎防功虧一簣

上網電價:好政策慎防功虧一簣

文:黎廣德(低碳亞洲行政總裁)

政府公佈實施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是環境局長黃錦星上任以來難得一見、有膽識有遠見的新政策。

事實上,利用上網電價的方式鼓勵社會投資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早已在全球三十多個國家實行,兼且本地智庫和環保團體多年來屢次敦促政府,只是礙於兩電利潤管制協議需在今年底才到期,所以政策一直拖延至今才實行。

今次香港採納的上網電價,要求電力公司以平均每度電3至5元的價格,向市民收購太陽能或風力發電。表面上看,相對於現時零售電價約每度1.2元,收購價似乎甚高,但只要看清本港的價格結構,便明白這水平制定得相當穩妥,但仍有一個急需彌補的漏洞。

彌補漏洞 延長購電保證期

長期以來,由於欠缺政策鼓勵,本港安裝太陽能或風電設施的市民可謂少之又少。正因為市場太細,所以熟練的承辦商及技術人員偏少,因此安裝費價格高昂,即使以上網電價每度電3至5元計算,投資回本期也需10年,况且兩電只保證收購價至2033年,共計15年的投資內部回報率只得5.6%,遠遠低於政府准許兩電的固定資產回報率8%。

若要公平對待甘願承擔風險投資可再生能源的市民,上網電價保證期必須延長至由上網起計20年,才能令內部回報率提升至7.7%的合理水平。若果環境局礙於利潤管制協議在2033年到期而無法令兩電延長回購期,政府可以為到期日後的安排向市民作出公開承諾,不失為亡羊補牢之策。

從社會效益而言,太陽能及風電均屬潔淨能源,若能鼓勵市民大規模投入,可以促使電力公司減少使用燃煤或天然氣機組,不但能提高環境質素,保障市民健康,更可以減低碳排放,令香港加快滿足國際承諾,達致巴黎氣候協議規定的減排目標。

正由於安裝可再生能源會產生不少投資者無法直接享受的界外效益,所以新政策不應只停留在上網電價,除了環境局以外的政策部門,必須推出有力的配套措施,才足以令新政策惠澤社群。

加強配套惠及全民

舉其大者,重要的配套措施起碼有以下四類:

屋宇設計及建築條例

平房住宅或工商樓宇的天台和露台將會是安裝太陽能設施的主要位置,但現時建築物條例十分繁複,究竟如何安裝才合法,是令不少居民頭痛的第一道難題。屋宇署須從速制定指引,放寬安裝太陽能設施的要求。例如容許天臺一定比例的面積安裝太陽能板遮陰,放寬高度限制以便利市民使用戶外空間,可謂一舉兩得。更理想是由政府聯同專業團體推出一系列標準圖則,方便市民跟隨,減低設計安裝的成本。

政府放寬指引的目的並非是令違規僭建合法化,而是剛好相反,應只容許沒有僭建或已拆除僭建的民居才能享受針對安裝可再生能源設備的寬鬆規定,令整體條例更符合公平原則。

2. 公共空間及土地資源

除了私人樓宇外,香港應善用公共空間裝置太陽能和風電設施,無論是康文署管理的公園或戶外體育設施,房屋署管轄的公共屋邨休憩空間,以至水務署轄下十七個水塘的寬闊水面,都有不同程度的發展潛力。

這些平面空間是寶貴的公共資產,政府有責任開放給居民、團體或投資者充分利用,否則是白白浪費社會資源。為了創造更有效率的可再生能源市場,政府毋須包辦投資,應將公共空間無償開放給合作社或社企使用,唯一條件是向當區居民提供優先入股的機會。

3. 配對資金及財務支援

兩電準備銷售「可再生能源證書」,鼓勵支持潔淨能源的市民或企業購買。但這證書的設計有一大漏洞,因為兩電會將銷售證書所得撥入電費收入計帳,表面上有助減低電費加價的壓力,但客觀效果是即使有人購買證書,也不會直接變成更多資金投入可再生能源。因此真正有意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有心人,會寧願直接投資項目(例如捐錢給老人院安裝太陽能設備),而非花錢購買證書。

要改善可再生能源證書設計,政府必須「落水」:例如承諾以配對方式,市民或企業花一元購買證書,政府便撥出一元作「可再生能源配對基金」,資助民間發展社區項目,令潔淨能源在全港遍地開花,連基層市民也可以從投資「綠電」受惠。若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願意從善如流,此舉必定比花費公帑購買海洋公園門劵獲得更多市民掌聲。

4. 調動民間創意及市場力量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市場,有助培養新技術一人才,製造綠色職位,鼓勵科研創新和推動綠色金融。政府部門應敢於跳出框框,例如支持公屋居民夥拍專業團體或企業成立「綠電合作社」,在大厦天台或社區休憩空間投資可再生能源項目;鼓勵年輕人成立創科企業,建立一站式的可再生能源服務平台。只要市場迅速擴大,設計安裝成本就會逐步下降,一如其他早已採用上網電價機制的外國市場。由於可再生能源的成本不受國際石油價格波動影響,長遠而言對穩定電價必定利大於弊。

今年財政預算案政府表明要發展綠色金融,準備發行一千億元綠色債券,但具體內容欠奉。可再生能源正好用以填補空白:金管局可運用綠色債券籌得的資金,投入由金融市場設立的可再生能源基金,再投放於多元化的潔淨能源產業鏈,始能積極調動社區和市場力量。

追上形勢 締造發展機遇

根據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剛出版的報告預測,若要達致巴黎協議所規定的減排目標,全球投放於可再生能源的資金必須加大六倍,令可再生能源在全球發電行業所佔的份額,從今天的25%增至2050年的85%。相比之下,按照政府去年發表《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30+》的減碳目標,可再生能源到2030年才佔3-4%,實在遠遠落後於形勢。

澳門三年前已經訂立上網電價,但由於配套不足,至今僅有十宗申請個案,淪為中看不中用的失敗政策。林鄭月娥班子必須引以為鑑,從速延長上網電價保證期和調動各司局長制定配套措施,參考南韓及台灣的成功經驗,為香港諦造新一波發展機遇。

原文刊於《明報》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