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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健:繞過立法會放生違規骨灰龕 違反程序公義

郭永健:繞過立法會放生違規骨灰龕 違反程序公義

撰文:工黨主席郭永健

去年5月,立法會通過《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大眾均期望法例能改善現時違規骨灰龕滋擾的情況。可是,同年11月22日,政府宣布「為顧及社會整體利益」,行政長官與行政會議已通過兩項政策措施,包括豁免補地價和交通影響評估,此舉令到所有受違規骨灰龕問題滋擾的居民非常憤怒。

政府這兩項「鬆章」的安排,明顯是自打嘴巴。事實上,過往很多遞交予城規會申請,正正是因為土地用途及交通影響評估而不能過關,但今日政府卻屈從現實,認為很多消費者已購買違規骨灰龕龕位,所以已是既成事實。可是,請不要忘記違規骨灰龕的營辦商,藉此已賺了數以千萬元,為何政府現在要全面放生他們,縱容違規情況?

政府或認為違規骨灰龕問題告一段落,社會應該向前看。但實情是,政府豁免地價的安排會助長其他違規行業。今天政府放生骨灰龕,難保政府下次同樣放生其他違規行業,容讓違規行為不斷影響居民生活,而商人則可藉長時間違規來牟利,這樣對制訂社會政策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故此,在介乎全面豁免地價及要求營辦商為過往負責,包括利用綠化帶、霸佔官地、違反地契土地等之間,政府應該要求他們交回部份過往獲取的利潤出來。

第二點是關於交通影響評估。政府認為只有春秋二祭只有約兩星期的時間才會人頭湧湧,故對居民影響非常微不足道。這個論述足以證明政府官員沒有現場視察環境。以大埔馬窩忠和精舍為例,附近的新峰花園及馬窩村居民只有雙線雙程的馬窩路及其迴旋處作為道路,每逢春秋二祭都係非常擠塞,甚至有用來接送市民拜祭的大旅遊巴士停泊。過往多年,附近的居民都感到苦不堪言,甚至有家歸不得。

過往,我曾向居民表示立法會盡快通過骨灰龕條例後,便有法可依、有法可執。但現在政府二話不說,放生違規骨灰龕,令居民多年來的期望完全落空。當初政府在立法會審議通過法例時不交待有關安排,後來才以行政手段推行,明顯是繞過立法會,並且失信於民!

總結而言,放生違規骨灰龕的決定繞過甚至暪騙立法會,明顯違反程序公義。現代民主社會,絕不能容忍「先違法、後放生」及「先通過法例,後改變政策」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