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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案】辯方:控方向陪審團灌輸理論 用語言偽術攻擊梁天琦

【旺角騷亂案】辯方:控方向陪審團灌輸理論 用語言偽術攻擊梁天琦

(資料圖片,攝:Alex Leung)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分別被控非法集結、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多項罪名。辯方開始結案陳詞,代表第一被告梁天琦的大律師蔡維邦指,控方重覆播放片段並配上旁白,潛移默化地向陪審團灌輸一套理論,就像有人認為謊言重覆講一千次就會變成真話。及後他澄清,並非指控方說話不真實。

辯方:要了解梁天琦思想和抗爭背景

代表梁天琦的大律師蔡維邦開首表示「如果你哋設身於當日,你哋或者不會好像梁天琦咁做」,而是會謹記梁天琦父親所說「槍打出頭鳥」,不會用身體抵擋迎面而來的暴力。蔡維邦認為要了解當日發生的事件,須先了解梁天琦的思想背景、2016年香港民主抗爭的背景和案發當晚所發生的事件的背景。

蔡維邦指,香港塑造了梁天琦對自由的嚮往和對民主的渴望,香港人會為這些期望、嚮往和渴望而不懈努力。他提到2003年港人參與七一遊行反對廿三條立法,1989年港人支持國內民主運動,梁天琦從父親口中得知,香港有很悠久的和平示威歷史。不過父親同時告誡梁天琦,參與示威遊行不要站在最前。

至2010年,梁天琦參與反高鐵集會和反政改集會,並在立法會外留守靜坐,可是兩次都失望而回。蔡維邦指一而再、再而三的失敗,令梁天琦感到無助,懷疑是否能爭取到公義,可是他並沒有放棄,反而好好利用大學教育,修讀政治哲學,建立更堅實的理論基礎去尋求出路。

梁天琦在2014年參與雨傘運動,但最後都是徒勞無功,無法推翻人大八三一決定和政制白皮書;運動中最深刻的經歷,是在11月30日包圍特首辦行動中,親眼看到幾十個速龍小隊追打手無寸鐵的市民,亦看到同學被警員打至血流滿臉,被警員侮辱「垃圾」、「渣滓」。

辯方:謊言唔係重覆大聲講一千次就會變真

蔡維邦播放影片,顯示案發2月9日清晨,速龍小隊於僅30多秒便已驅散聚集在花園街的示威者。他續向陪審團指,控方在審訊期間,將同一段影片重覆播放多次,「真正目的是主控方想潛移默化地向你哋灌輸他們那一套理論」,可是「唔係講一千次、重覆又重覆咁大聲講就可以變真話。」

蔡維邦指,影片的所拍得的事件沒有太大爭議,「真正的爭議是旁白者的描述」。為免影響陪審團,新聞影片會先被遮去字幕和刪掉主播旁述才會呈堂,但蔡指「沒有主播的聲音,便換來主控郭律師的旁白」,「一段片段重播又重播,旁白重覆又重覆,說不定會深深地烙印在你們心中。」他反問,事件「是否得一種描述,還是有很多演繹方法、很多種描述?」 及後蔡維邦澄清,他的意思並不是指控方在庭上所說的不真實,亦提及自己同樣有為影片配上旁白。

「梁天琦錯在對警方仍有幻想」

多名警員出庭作供表示當晚是無可奈何地使用最低武力。蔡維邦播放影片,指警員用武力制服一名手上沒有磚頭和防備、沒有還手之力的市民。他續向陪審團指出,可以理解為何梁天琦認為警方會暴力清場、為何他要保護市民的安危,而當晚警方的行為印證了他的擔憂。蔡又指,梁天琦認為,既然本民前於網上呼籲市民出來支持小販,他應該作出承擔,盡力保護市民,「站在不適當使用武力的警察面前」,「不像(控方)郭律師咁講走咗咪咩事都冇。」

蔡維邦指,控方從來沒有提及《公安條例》裡中,市民沒有參與不超過30人的遊行的權利。他續播放片段,指梁天琦曾在對峙期間向警方廣播指要舉辦選舉遊行,可是在場警方沒有任何反應、無動於衷。蔡維邦提及,梁天琦曾認為警方不會在選舉遊行發生時使用武力,「但梁天琦錯了,錯在抱有這種真誠、幼稚,對警方仍有幻想。」

辯方:控方利用語言偽術攻擊梁天琦誠信

蔡維邦批評控方對梁天琦的指控是「無理取鬧」。控方結案陳詞時提及,梁天琦對於所有不利他案情的說話和事情,均表示看不到、聽不到。蔡維邦指出,控方的立場是黃台仰和梁天琦有共同目的,因此一定要證明梁天琦同意黃台仰的說話。控方假定黃廣播時,梁天琦一定聽到;若梁說沒聽到,便「大大聲」指梁「講大話」,可是控方沒有證據顯示黃台仰廣播時梁天琦在場,而梁早前供稱他一直在砵蘭街走來走去。

蔡維邦又提醒陪審團要小心控方引述梁天琦的說話,當警方推出高架台時,黃台仰呼籲市民「推」、「頂住」,梁天琦供稱「冇留意」黃的廣播,但沒有說「完全冇留意」,可是控方轉述時加了「完全」兩字,指梁天琦稱「完全冇留意」黃的廣播。

控方在結案陳詞中質疑梁天琦之所以只看到事情的後半部份,是因為不想承認見到不利他的前半部份。蔡維邦指,最合理的解釋是證人未到現場,或注意力不在那事件上,但是控方在沒有證據基礎的情況下便指梁天琦「講大話」,直指控方利用「語言偽術」對梁天琦的誠信進行攻擊。

控方曾指其他被告認識梁天琦 辯方:天馬行空

蔡維邦向陪審團指出,控方很多說話都不合邏輯和不合常理。控方曾提及有很多無法解答的問題都是無關痛癢的。蔡反問,若果將他們解釋不到的事都拋諸腦後,「這個是否一個負責任的思考方式?」

蔡又提及,控方指第二、三、四、五被告跟本民前有關並認識梁天琦,但是控方並沒有展示過任何證據顯示被告案發前有參與本民前的其他活動。他形容控方「除了天馬行空之外都搵唔到更貼切的形容詞。」

控方在結案陳詞提及,第二被告李諾文曾附和梁天琦和黃台仰的廣播,又手持本民前成員從後方傳來的盾牌,因此李諾文跟本民前有關連和共同目的。蔡維邦則指,現場大部份市民都對警方極之不滿,聽完梁黃兩人說話後大叫及附和,跟認識兩人與否並沒有任何因果關係;至於盾牌,梁天琦在現場曾呼籲市民要保護身邊的人,因此若看到身邊有人毫無裝備地面對全副武裝的警察,「你會否冷眼旁觀,連一個盾牌都吝嗇?」

蔡維邦續指,如任何人跟本民前成員說過話,便會被視作本民前成員,那本民前便會是「香港第一大黨」。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