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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刑藐案】九十後被告翁耀聲拒認罪 「無悔投入傘運」

【佔旺刑藐案】九十後被告翁耀聲拒認罪   「無悔投入傘運」

(獨媒特約報導)在2014年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香港眾志黃之峰、社民連黃浩銘等20人因未有依從指示離開禁制令範圍而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案件在今年1月判刑。同案另一批15人同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案件將於明日開審。大專政改關注組成員、九十後的翁耀聲(阿聲)是其中一名被告,他接受獨媒訪問時表明拒絕認罪,重申無悔投入雨傘運動。

2014年佔領旺角期間,潮聯等小巴、的士團體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要求佔領人士離開,稱以免阻塞交通路線,影響小巴和的士經營。法庭在11月20日頒下禁制令,清場行動在4天後開展。

從雙腳踏足佔領區的那一刻,阿聲便有了承擔罪責的準備。大概的想像可能是坐下被抬走,或是如「佔中三子」所說事後到警署自首,但他並沒有想過會是在旺角禁制令清場的第一天便被捕。

爭議三年半後開審 過堂當值律師︰對家唔想你返去搞事

被捕後,翁耀聲被警車帶到長沙灣警署,當時負責「處理」他的警員態度還是很好,每句說話都伴著一聲「唔該」;可是到了晚上,愈來愈多被捕者來到警署,那位警員便已「講哂粗口」了。他還記得有一位被捕者,在被捕時間或某些細節上跟警方說法有出入,不願意在警誡口供記錄上簽署,雙方在磨蹭時;在場另一名高級警員:「你唔簽,我簽!」阿聲後來翻查警隊條例,才知道若口供記錄沒有被捕人的簽署,在場的另一名警員亦可以簽署作見證。

在翌日,阿聲早上被送到法庭過堂,庭上向各個被捕者頒下旺角禁足令,當值律師解釋禁足令的時候,說了一句︰「對家唔想你返去搞事。」阿聲當時瞪了他一眼,律師旋即改變了字眼︰「唔想你回去參與。」儘管佔領運動在當時快要結束,不少人對這場運動仍然投以不理解的目光。

旺角佔領區清場一共涉及百多名被捕者,律政司向其中37人提出起訴,起初是控告他們「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其後在2015年3月改為控告他們「藐視法庭」,但律政司在入稟期間未能準時提交文件,令其中涉及亞皆老街路段的17人案件一度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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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在同年11月決定重新入稟控告這17人,阿聲就是其中一員;同案的鄭錦滿和歐煜鈞已認罪及於2017年3月分別獲判監禁和緩刑。而涉及彌敦道路段的20人案件在去年7月開審,經歷長達20多天的審訊後,黃之峰和黃浩銘最後被判監3個月及4個半月,其餘被告獲判緩刑及罰款。即使同類案件如此,選擇抗辯的阿聲仍是不敢肯定自己最終會否被判入獄。

「如果你覺得我犯法,為何不是用刑事程序告我藐視法庭呢?而是用民事程序告我刑事藐視法庭?一直以來都覺得他收了政治柯打 (order),對示威者、佔領者有一定程度的影響,令往後出來抗爭的人更加少。」

從被捕到案件正式開審,剛剛好是三年半的時間。這段時間裡,翁耀聲常常在想,是否應該找一份全職工作,但因為無法預計案件何時開審。而開審後又需要常常請假上庭,若果最終被判監禁的話,又如何跟上司和服務使用者交代呢?阿聲現時只好做兼職或做散工,訪問的時候他正好在社福機構擔任兼職活動助理,「每當想起:為何自己會走到今天的田地呢?總會想起這宗案。」

留守保護旺角佔領區 斥禁制令顯政府假手於人

中學的通識科老師著重思考、討論的過程多於功課和分數,漸漸培養了阿聲對社會時事的興趣。老師在課堂上播放的時事節目,多是談及菜園村因高鐵工程而被迫遷。在中學畢業後,他升讀港專社工系,他出席開學禮時更繫上黃絲帶。

那是2014年9月中旬,大專學界正醞釀罷課,抗議人大為香港普選設下框架。阿聲接受媒體採訪時的對答,吸引了當時港專系聯會及社工系會同學的注意;更被邀請成為了「大專政改關注組」的成員,負責組織自資院校的同學參與罷課,在校內擺街站、在社工系課堂上向同學講解罷課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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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聲在佔領開頭數天留守金鐘,旺角佔領區出現了不久,阿聲便一直留守在旺角。之所以選擇旺角,是因為他覺得總是錯過了運動裡一些危急、需要人支援的時刻。先是928施放催淚彈,阿聲因為從罷課到留守公民廣場連續數晚通宵,身體太疲倦而在當日早上便回家休息,晚上醒來,在電話看到各個群組都在談論催淚彈,阿聲才知道自己在沉睡中錯過了這一幕。「我好記得我離開時,都會望望與我碰面的人的表情,無論是認識的還是不認識的……於是他們的表情便逐個浮現在我腦海。」

旺角佔領區在10月初時,被黑社會人士滋擾,那一刻阿聲正好在港專上課,他只能在小休時間透過電視屏幕看著佔領者抵抗黑社會的指罵。「我知自己那一刻不能做什麼,但是我會生自己氣,為何自己不能在現場?」

在金鐘佔領區留守了數天後,阿聲決定轉往旺角佔領區:「很想做點什麼。」由於錯過了運動初期混沌、劍拔弩張的緊張時刻,心裡有點點內疚,便決定一直要留在氣氛較緊張的旺角,一旦發生衝突場面時能保護這場運動。

聽到法庭頒布禁制令時,阿聲第一個感覺便是政府在假手於人。「他們試過用黑社會或找警察封路,只是民憤太強令他們執行不到。」政府利用小巴和的士團體去申請法庭禁制令,是延續一貫不敢表態於是借他人之手的做法,「以往強積金、退保議題,政府躲在商界後面;到政制議題,他們躲在北京後面。」他形容禁制令是狠狠地摑了佔領運動一巴,「我們的訴求,他們不想給我們的,我們不可能會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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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敖暉、黃之峰和黃浩銘今年1月被判刑,黃浩銘更已完成服刑

冷靜應對被捕 從家人言行學會要發聲

從佔領到清場被捕,家人從沒有表達過任何責怪的情緒。家人在他被捕的那天,把有關清場的電視新聞錄下來,事後跟阿聲說:「看,這是你啊!」反應是出乎意料地冷靜。被捕後在警署裡,數十名被捕者只獲分配一部電話,「在排隊等打電話的時候,會很忐忑,想著怎樣跟家人解釋才好。」怎料電話一打通,家人便跟他說:「得喇,知你喺警署。」只著他要小心。「可能他們見到我那麽「瞓身」,會有著心理準備我有一天被捕。」即使充電器在佔領區不見了,家人第二天也替阿聲買回來。三年後,案件預審上庭,他們亦會特地請假來法庭旁聽。

然而,家人心底裡並不是百分百地支持阿聲參與抗爭。他們理解阿聲爭取民主爭取公義的心,看到一些高官犯錯的新聞時會罵政府,但他們就是不想自己的兒子投身社運、不想看到兒子比沒有參與運動的人付出更沉重的代價……

近年香港政治氣氛低迷,街頭抗爭看不到出路,父母更不希望看不到成果的同時,阿聲卻先粉身碎骨,賠上了前途。他們甚至認為沉默才是良策,那麽多人不發聲,為何偏要由阿聲來發聲呢?「不過這也是從他們身上學回來的。雖然他們口裡常說不要強出頭,但是他們一見到看不過眼的事情,都會出聲。」

佔領區朋友傘後友情延續 助走出個人深淵

佔領運動結束三年後,因為個人的一些狀況,阿聲上課出席率不足,最終被學校取消學藉。無法完成學業,又看到社工系同學們畢業後躊躇滿志,各有各想投入的範疇,如社區營造、研究社福政策,但當想起議員被取消資格、候選人被剝奪參選權利、抗爭者被政治檢控,個人的沮喪便滲雜了集體的迷茫。「會開始想,究竟在社區層面或小政治層面做的東西,能否干預到大政治氣候?」

阿聲在佔領區認識了啟如(化名),指是對方把他從個人情緒的深淵中拉回來。啟如住在慈雲山,阿聲則住在鑽石山,由於距離相近,有時一個電話,阿聲便可以短時間內去到他的住處,有時更待在樓下的公園傾談至深宵。其實在佔領期間,當他們碰巧要一同通宵留守物資站,沒事做也會望著旺角的天空談天說地,彼此的情誼就在這些深宵時間裡慢慢建立。

在佔領期間,啟如更不時帶他的女兒到旺角佔領區,啟如的太太去年懷孕,太太一時間體力上未能獨自照顧女兒,於是便找了阿聲幫忙接送女兒上幼兒園。女兒每天九時便要上學,阿聲需要早上七時左右起床出門,然後下午四時左右到幼兒園接女兒回家。這把阿聲日夜顛倒的生活給扭轉過來,亦讓他重新接觸現實世界,重新面對這個社會,不再憋在家中。「看到小朋友眼裡充滿好奇,會令我重拾想接觸其他東西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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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3月26日進行預審(社民連圖片)

望投身社區工作 「未知何謂民主」

阿聲現時在社福機構工作,但還未決定是否再報讀社工課程。他指刑藐案罪成將留有案底,對能否註冊成為社工並沒有太大擔心;反而希望先走進社會工作豐富閱歷,令日後服務時更能投入他人的處境。

阿聲又希望能投身勞工或社區工作,他笑說已患上「雨傘侯群症」,在佔領運動中看到投票以外的「民主」經驗的匱乏,與部份參與者一樣認為需要在運動落幕後回到生活各層面實踐「民主」:「我們講民主,但我們都不知道什麼是民主;我們說要尊重多元,但我們都未真正見識過多元。」

敵人的強大使阿聲振作起來,即使社會瀰漫無力感,「望著那套機器不斷地運行、不斷地收窄你原本有的東西,而它是不會等你的。」阿聲認為即使抗爭未知會否有成果:「但做了之後不會怪責自己。」

「睇返轉頭,見到雨傘運動、佔領裡作市民對真普選的訴求,喺過程裡有好多反思、討論,令到大家政治意識、社會意識提升,我諗我對投入在運動裡的東西不會後悔,甚至會說是自豪。」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