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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案】林倫慶脫暴動罪 望重回普通生活「我係無罪」

【旺角騷亂案】林倫慶脫暴動罪 望重回普通生活「我係無罪」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旺角騷亂案,陪審團今日作出裁決,第五被告林倫慶三項暴動罪名均不成立。

林倫慶於庭外向傳媒表示,審訊期間無法工作,對家庭經濟帶來壓力,現希望休息數天後能找份工作,做應該做的事情,過普通人的生活。他想跟梁天琦說「保重」,又指跟其他被告本來互不相識,但在審訊期間一起經歷了一段艱難的日子。對於有被告被判暴動罪名成立,他回應:「無語問蒼天。」被問到會否繼續參與社會運動,他沒有正面回答,只強調:「我係無罪的。」

其後他返回法院大樓,指要處理跟進事宜。

第二被告李諾文和第四被告林傲軒離開時沒有回應記者提問。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