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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敏兒:職場歧視女性情況無處不在

吳敏兒:職場歧視女性情況無處不在

攝:Alex Leung

撰文︰工黨倡議幹事、職工盟主席吳敏兒

本週一,我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的公聽會,是次會議討論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提交的第四次報告項目大綱,工黨要求政府在該報告中,必須要加入下列內容。

首先,我們關注到婦女有薪產假有機會被上調至國際勞工組織建議的14週,那是一件好事,惟當產假增加時,我們希望政府正視一個問題︰現正有大量女性處身於合約工及零散工的僱傭模式之中,若沒有其他法例配合作為配套,合約工與及零散工下的懷孕婦女的保障並不足夠。

舉例指,我們曾收到個案,當女性合約僱員提出懷孕通知或者通知僱主預產期時,有部分已不獲續約;即使她們成功渡過九個月懷孕期直至生產完畢,亦有可能在生產後返回原有職位時,就立即被解僱或終止合約,這方面的懷孕歧視並不受僱傭法例保護。

其次,根據政府統計處去年所作出關於香港人口男女性收入的調查結果,男性跟女性同工不同酬的情況仍然嚴重,男女僱員的工資中位數仍有4,000元的差異。過去10年,男女間每月入息中位數差距不斷擴闊,由2006年的2,200元,增加逾八成至2016年的4,000元,此情況極不理想。我們要求香港政府必須將這個情況寫於報告之內,如實反映,並要告知聯合國到底將會進行什麼切實可行的方法去改變這個情況。

最後,外籍家庭傭工在香港的人權狀況非常值得關注。現時的外籍家務工政策上,規定外籍家務工與僱主終止合約後,必須於兩星期內覓得新僱主方可留港,否則要返回自己的國家,重新申請來港工作;此外,政策規定外籍家務工必須在僱主家中留宿。事實上,聯合國在上一次報告之中,已建議香港政府必須為所有外籍家務工解除兩星期轉工的限制,和容許外籍家務工有自由選擇權選擇在外留宿。可是,政府除了在年初規限了非法中介的處罰方法外,政府仍未就任何保障外籍家務工的建議作出任何具體行動。

「兩星期規定」對外籍家務工舉報違法的職業介紹所及僱主,形成極大阻力,令她們即使遭受剝削、飽受壓逼,亦難於舉報。而且,外籍家務工於追討期間,大多不能工作,失去收入來源。這正正是過去幾年勞工處的檢控數字極少的原因。雖然現時入境處會酌情容許個別有個案在身的外籍家務工工作,但政府亦應將這酌情權制度化,令外籍家務工得到應有的權利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