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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大眾對《對旺角菜街大媽的粗略觀察解讀》一文的批評

回應大眾對《對旺角菜街大媽的粗略觀察解讀》一文的批評

攝:Alex Leung

先想回應一點:我並沒有要為大媽大叔辯護的意思,也沒有想美化他們聲浪過大、阻街及黑社會幕後操縱等行為,大媽大叔跳舞擾民確實是事實,可是我的疑問其實是到底如何才能對症下藥根治問題呢?一刀切殺街以後,大媽就會從此在香港消失嗎?顯然不會,這所以就有應該要繼續討論的地方。

在事實層面上,大媽大叔並不必然是大家廣泛認知的中國人,即使是移民也應該來了香港一段時間。以往媒體過往曾經報導過,大媽大叔不少港式廣東話非常流利,至少,聽上去的口音很明顯是你和我的香港話口音。既然他們是香港人,也即是其實文化生活上與我們並無不同,只是我們因年代之差,而覺得他們有所謂不同。這亦是我為何覺得他們的跳舞是反映其生活在香港過去的集體回憶一部分,是自然而成產生的集體懷舊現象,特別是他們經歷過Disco年代等娛樂單一的年輕歲月,更會投入跳舞的熱情。就像幾十年以後,可能有一天有些人在街頭聽到oppa gangnam style這類耳熟能詳的歌曲也會忍不住手舞足蹈。

至於大媽舞是否低俗淫蕩,是不容易證明的,我當然同意很多是在「鳩跳」「鳩un」,但同時亦有不少大叔大媽跳社交舞。大家能否公平一些,如果大媽大叔真的是把菜街當成他們年輕時的Disco/大笪地,那大家自問現在有誰落到Club的樣子不是這樣?只是他們並不是年輕的天使面孔、魔鬼身材而已,而且有一些不必要的錯誤幻想。這亦是為什麼我覺得只有套上他們在以前香港英殖時代為舒緩六七暴動情緒的「馬照跑舞照跳政策」下娛樂事業最光輝歲月時候的不同生命故事作為背景脈絡,才可以解釋到他們為什麼要走出來跳舞,然後找方法tackle最核心的問題:中老年人缺乏針對他們的娛樂需求解悶及其社交需求,才會有我之後的思考:為什麼他們不去現有的娛樂場所跳舞,例如:夜總會?是不是因為夜總會已經轉型服務後生一代或中國商家?是不是夜總會的入場門檻太高?那又為何不去社區中心?是不是社區中心的老人年齡層與他們不同?

聲浪擾民當然一定是問題,但凡事只是訴諸「Not in my my backyard」「佢哋嘅生命故事關我鬼事?」不見得能夠解決事情,因為他們這些人仍然存在,不去菜街,他們可以去其他街,問題只會一直復製及再製。最近最流行的一套說法是推動發牌制及加強執法,但我覺得並不具有說服力,一是發牌制度的設計決定權在於港共政府,亦即變相拱手相讓以後的文藝表演可以由港共任意操控及詮釋,以現今赤化的速度,恐怕大媽舞的擾民只會有過之而無不及。二是執法權引用的大部分是噪音條例或阻街等相關條文,加強執法意味把警隊人手加重,集中打擊相關所謂「噪音污染」,當社會共識一旦許可了執法者加強這些行為,就很難收回,意思是說以後可能街頭宣講,街頭論壇也有可能遭受執法者有意無意更嚴重以「打擊噪音」為名的政治打壓。

所以,說到尾,要怎樣做?我並沒有完整答案。殺街是無可奈何去阻止繼續擾民的決定,但一刀切後問題仍然存在,再作規劃加強中老年人服務或許可以是其中一個真正解決根本問題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