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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選項的原則考慮

土地選項的原則考慮

「CBA(註:成本效益分析的簡稱)在某些場合非常好用,但處理複雜的決定,例如混合市場、經濟、健康、環境、瀕危動物的政策,以及牽涉科學不確定性和價值衝突時,有很多案例指出結果並不理想。」阮穎嫻在《土地選項效益分析之慮》中,認為土地大辯論的性質,涉及不同的知識範疇和領域,很難靠一般權衡輕重/利弊的方式,獲得滿意和合適的成果。這正是我們當下面對的一個問題,卻較少人提及,或許是因為知之不易,行之更難吧。其實,要質量並重極不容易,重質便不重量,重量便不重質,近乎命定一般。在質和量之間,似乎找不到一道橋梁,令二者對等地翻譯和有效地對話。譬如生命的價值,有人完全不能接受以幣值觀之,有人則相信生命一樣可變賣,成交與否,視乎出價高低而已。二者南轅北轍,無退讓餘地,當然也沒法收窄差距。

阮小姐接著指出:「所以有倡儀要擴充這個方法,讓眾多持份者參與,以協作及多元方式進行,令CBA執行者不能獨霸價值的話語權,同時避免忽略某些持份者。」這是沒辦法之中的辦法,可取之處,在於體現社區民主自下而上的平等精神。將話語權分散,避免集中在少數人身上,屬於技術性問題。但參與的持份者增多,無法保證不出現集體選擇困難。原則性問題始終要面對,無可迴避。

人的原則和價值觀有莫大關係,不會有一條原則是任何人都同意的,但我們可以找到一條/些粗略的原則,(有望)減低社會整體的痛苦指數——基於快樂難持久和遞減速度更快的性質,把資源用於減低人的痛苦,比較划算,理應是有責任的政府最應該看重的事情。任何原則都有漏洞,都會惹來爭議。而就算無法細緻又精準地製定取捨的原則,我們至少可確立一個照顧弱勢為先、補救過往政策失誤的大方向。放眼香港,由基層到向下流的中產皆處於一種越來越少選擇,越來越多身心壓迫的環境。這是畸形社會結構下難以靠個人之力消解的痛苦來源。土地大辯論的各個選項,理論上,都應該以消減這些無望的市民之痛苦為大前題。為了照顧特權階級的利益而移山填海---例如囤積居奇的地主和佔盡官地便宜的高球會——捨易取難,捨近圖遠,在效益上,以至道德上都站不住腳,只會進一步加深社會矛盾和絕望感。